江苏苏北地区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正式完成
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将为优化村庄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村庄规划管理、规范农民建房等工作提供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近日,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编制的《苏北地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成果汇编》正式付梓,这标志着苏北地区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正式完成,即将在苏北地区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的规划支撑。
据悉,全省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省有关工作要求,充分摸清农民意愿,在原有规划工作基础上,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村级酝酿、乡镇统筹、市县批准、省厅报备”的工作程序,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审批、报备工作,确保规划成果“接地气、见实效”。
截至2019年底,苏北地区所有涉农县(市、区)镇村布局规划成果均已编制完成并获批复,在省厅报备后纳入了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省自然资源厅对苏北五市规划成果进行了汇总,形成《苏北地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成果汇编》,为加快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指导农房项目规划选址提供了规划支撑。
留住乡愁记忆——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引导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江苏省本轮规划村庄分类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应调整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他一般类村庄”共5类。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属于规划发展村庄,是未来乡村地区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主要空间载体。
其主要目标是进一步优化镇村空间布局,明确自然村庄分类和布局,支持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引导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整治,提升乡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并着力贯彻落实如下理念和原则。
优先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围绕到2035年城乡空间布局全面优化的目标,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确定进城、入镇、留乡的人口比例和分布。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优先引导鼓励农民进城入镇,促进小镇多元特色化发展,合理明确乡村发展的空间载体。
加强“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布局。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通过加强县域空间分区管控和引导,调整优化村庄布局,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逐步提高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合理确定近期建设的农房项目选址规划和用地边界,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确定村庄分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尊重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以及乡风民俗,加强留乡农民的村庄布局优化和用地保障工作,因地制宜确定自然村庄分类,分类推动村庄建设改造,不搞“一刀切”,不能强推农民集中和上楼,不能盲目冒进,不能损害农民权益。
分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条件。加强村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着力提升乡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群众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
留住乡愁记忆,保护彰显乡村空间特色。准确把握各地乡村的差异性,挖掘本乡本土的历史、地理、文化特色,延续乡村与自然有机融合的空间关系,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进一步彰显乡村地区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留住记忆乡愁。
启动政策杠杆——加强省级统筹,强化分类引导和差异化资源配置
加强省级统筹,完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作为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等工作开展的规划,江苏省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的通知 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144号)《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版)等一系列政策和技术文件,着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轮规划明确规定要落实“多规合一”的要求,依据现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统一工作底图、统一成果格式、统一表达形式,各地规划成果要形成数据库向省厅报备,纳入省自然资源“一张图”。为督促各地加快工作推进,省自然资源厅成立了由厅领导任总协调,对口苏北五市的5个工作指导小组,并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培训会、推进会,加强对苏北五市的技术指导,确保规划意图层层传导至基层。
注重群众参与,充分反映农民意愿。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乡镇为基本编制单元,按照“村级酝酿、乡镇统筹、市县批准、省厅报备”的程序,有序推进规划工作。规划编制过程中,各地坚持“开门做规划”的理念,引导农民群众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积极响应农民群众的关切。围绕“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各地先期开展了农民意愿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进城、入镇、留乡的人口规模及分布状况。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村庄分类方案,引导农民按照城镇化规律适度集中居住。同步做好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农民生产生活的规划保障工作,按照村庄分类合理配置各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优化村庄分类,强化分类引导和差异化资源配置。考虑到乡村规划工作和政策的延续性,江苏省自然村庄分类从原来的三类(重点村、特色村、一般村),对应调整为五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在制定涉农政策、确定资金投放、进行公共资源配置或项目建设时,优先向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和城郊融合类村庄这三类规划发展型村庄倾斜,推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发展。对于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规划采取了“留白”措施,将其纳入“其它一般村庄”,未来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进行调整转化,保证了规划的适度弹性。
坚持存量优先,科学确定村庄的规模和边界。本轮规划高度重视规划的可实施性,要求各地根据地方财力、农民可接受程度、实施可操作性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农房改善工作需求,在规划中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明确近期拟建设村庄的规模、边界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等具体要求。划定近期村庄建设边界时,强调依托现有的山、水、林、田、湖等形成自然边界,避免村庄建设简单机械、过于方正,并充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为指导村庄(农房项目)规划设计、塑造乡村风貌特色创造良好条件。本轮规划强调树立“存量规划”理念,鼓励引导各地积极盘活乡村地区的存量用地、空闲用地和低效用地,鼓励村民在原有村庄形态基础上改善居住条件。
空间重塑——明确空间载体,为乡村振兴提供规划支撑
根据苏北五市提交的2019版镇村布局规划报备入库成果,苏北五市所有涉农县(市、区)的现状8606个行政村(居)、54921个自然村(不含城镇现状建成区范围内的自然村)中,规划发展村庄7560个,占比13.8%;搬迁撤并类村庄14041个,占比25.5%;其它一般村庄33320个,占比60.7%。7560个规划发展村庄中,集聚提升类村庄5894个,占比78.0%;特色保护类村庄1476个,占比19.5%;城郊融合类村庄190个,占比2.5%。
通过本次镇村布局规划,不仅指导了苏北地区农房改善项目的规划选址,也明确了未来乡村地区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保护了乡村特色风貌,为下一步因地制宜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分类推进村庄建设改造,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提供了规划支撑。(赵雷 陈威 王旭雁)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