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治检心得]韩少芹:聚焦“案、事、人” 唱响新时代检察好声音
检察宣传是全面展示检察机关工作成效和检察干警形象的阵地和平台,是群众了解、认识检察职能的主要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检察机关做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全国人大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全新职能,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媒体时代,如何正确定位检媒关系,提升媒介素养,学会在聚光灯下进一步做好做巧检察工作,唱响、唱好、唱亮新时代检察好声音,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是每一名检察干警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紧扣办案履职,用好独家资源,在深化案件报道中做优普法宣传。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件报道是检察机关开展普法宣传的独家资源,也是新闻宣传的富矿,普法宣传的重点必须放在老百姓和社会公众最关心的热点,聚焦在新闻媒体最为关注的问题。通过深化对重大刑事案件、民生民利案件的报道,借助报纸、网站、新媒体等扎实开展案释法工作,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水平。要坚持主动发声,强化与媒体之间的互动,通过深化案件报道来展现工作内容,反映履职情况,表明检察机关的态度,切实将案件背后揭示出的深层次问题,取得的良好办案效果充分挖掘和展示出来,达到办理一案,示范一片的效果。
紧扣检察实务,聚焦重点工作,在叙述检察故事中打造特色亮点。检察工作不是简单的机械劳动,复杂的办案实践中往往有很多思考。要找准司法办案和具体实践的切入点,持续聚焦“三大公诉”“三大监督”,通过叙述真实、有温度的办案故事,有效展现检察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的理念,不断加深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机关的了解、理解、支持。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检媒对接,邀请专家对重点工作开展研讨,实现媒体互动、新闻策划、宣传报道的有机整合,全方位宣传公益诉讼等检察新职能,多角度提炼和总结办案过程中的创新做法,体现出的全新司法理念,进一步打造检察工作的特色品牌和亮点工程。
紧扣先进典型,聚焦检察官群体,在深化人物宣传中展现检察形象。人物宣传最能体现建设高质量、专业化检察队伍的成效,宣传好一个典型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和展示一个集体的形象。奋进的新时代,有很多先进人物和优秀典型,检察宣传应面向基层一线,聚焦先进典型,及时发现检察干警身上的闪光点,突出人物个性和特色,有血有肉、真实完整表达出他们的思想、智慧和专业能力,重点宣传检察官身上所具备的先进理念和办案风格,将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办成事的优秀人物挖掘出来,切实将其打造成为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检察长 韩少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