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无愧于时代的芦山答卷——写在“4·20”芦山强烈地震两周年之际
——写在“4·20”芦山强烈地震两周年之际
蜀平
[一]
四月芳菲,春到龙门。
这里是芦山县龙门乡白伙新村。山青水碧、鲜花正艳,黄墙红顶的木质小楼错落有致地点缀其间,勾勒出一幅美丽的乡村画卷。
这里是村民白世强刚刚搬进的一楼一底180平方米新家。一楼开起了小卖部,月收入有1000多元。家门口那副对联仍然字迹鲜艳:“芦山震中建幸福家园,龙门田野绘感恩新篇”,横批——“共产党好!”
共产党好!一句话,四个字,是成千上万灾区人民的心声凝成,盛满了他们对党、对祖国发自内心的感恩之情。
人们忘不了,就在“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启动恢复重建的关键时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重要决策:探索出一条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恢复重建的新路子。
党中央的重要决策,是对广大灾区群众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深情关怀,更是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依靠群众、科学重建,探索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恢复重建新路子的动员令。
3月8日,北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全体会议。来自雅安的代表向李克强总理展示了龙门乡新村聚居点的照片,总理欣然点赞:“这是实景照片?我以为是规划图呢,很美!”
今天,距离2013年4月20日那个地动山摇的日子已经整整两周年。灾区的干部群众可以自豪地用一张张照片、一段段视频、一个个故事告诉全国人民:这美,是脱胎换骨的美、重获新生的美。
“结果是愉快的,过程是艰苦的。”芦山县委书记宋开慧掏心窝的一句话,表达了重建新路上疾步前行的灾区人民的心声。
两年,730个昼夜,可能只是时间长河的短短一瞬。但对四川、对芦山地震灾区的干部群众来说,这两年却经历了、铭记了、收获了太多太多……
[二]
天灾无情。没有什么地方像这里,在短短几年间遭遇两次大地震连环袭击;
芦山无惧。没有什么地方像这里,在极短时间内又从废墟上涅槃重生、顽强挺立。
进入芦山县隆兴中心校,一栋灰色外墙的连体建筑已看不出地震的痕迹。修建于汶川特大地震后的这栋校舍,在芦山地震中经受了检验,维护加固后很快投入使用。围绕这栋校舍的,是新建的学生食堂、幼儿园和科技馆,铺上塑胶跑道的运动场已能与中心城市同类设施比肩。重建中最好的,是民居、是学校,这样的理念一脉相传。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在世所罕见的巨灾面前的一次国家行动、举国动员;而“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则更多体现为在中央统筹指导下的地方行动、区域动员。变的,是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执行主体、实施主体;不变的,是灾后重建的目标追求、质量控制、科学理念。
变与不变之间,一条灾后恢复重建的新路子越来越清晰地在脚下铺展。
这条新路子,中央统筹指导是首要前提,地方作为主体是突破重点,群众广泛参与是坚实基础。三者环环相扣,紧密关联,缺一不可,构成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体现了全局与局部、总揽与执行、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协调互动、充分发挥各自积极作用的良性关系。
中央统筹指导坚强有力,发挥了揽全局、决大事的重要作用。在灾后重建的每个关键阶段和重要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重建工作指明方向。国务院及时颁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了恢复重建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国家11个部委出台文件,从政策、规划、资金等方面给予恢复重建极大支持。没有这些支持和保障,一路走来,芦山地震灾区不可能有今天这般的自信和坦然。
循着“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重建目标,在中央统筹指导之下,四川省委、省政府举全省之力,因地制宜发挥主体作用,科学高效配置各种资源,扛起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重担。
2014年底,灾区全面完成农房重建;今年3月底,灾区重建项目完工率、投资完成率达63%、68.5%,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完工率均逾八成,远超平均进度。实现主汛期和次生地质灾害群众“零伤亡”,确保每一名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一项项、一桩桩,既有条不紊,又重点凸显。
努力让灾区人民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全省人民的心愿正一天天实现。
[三]
在一个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我们还可以选择什么样的恢复重建道路?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该如何确定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边界,更好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作用?
回答好上述问题,正是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非同寻常之意义所在。“探出一条新路”的使命,历史地落到了四川人民的肩上。
这是体现科学的恢复重建之路,是灾害多发国家准确把握灾情、科学调配力量、有效配置资源、高效实施重建的必然选择。
以往,每当大灾之后,我们熟悉的是以中央直接安排部署为主的灾后恢复重建路径。“全国一盘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巨大力量,在短时间内创造了抗灾救灾、恢复重建的一个又一个奇迹。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实现党委、政府决策水平科学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进一步丰富并完善我国灾后恢复重建的对策体系,更加从容有效地应对每一场不期而至的自然灾害,也是一场大考。根据灾情大小、危害程度,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立足实际、体现科学,把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都激发出来、凝聚起来,走出一条恢复重建的新路子,事关大局。
这是把握大势的重建之路,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灾害多发国家科学高效、有序推进恢复重建的必然选择。
今天,中国经济正步入一个调速换挡、调优结构的新常态。新常态不是拼投入、拼资源、拼消耗,而是要求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投资高效、集约精细,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牢牢把握这一发展态势,才能在面对各种难题时科学排序、精准发力。灾后重建也是如此,地方负责制的实施,进一步明晰地方主体责任,促进地方因地制宜、自加压力,务实高效开展重建,至关重要。
由此观之,走出一条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恢复重建新路子,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