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涉“艾”监区像病房 牙刷都用软柄的
监管民警陪医生进入监室观察嫌疑人病情。
今天是世界艾滋病日,在这个特殊日子到来前夕,扬子晚报记者来到距南京主城区约35公里处一个小山脚下的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特殊监区,绿树掩映中一排平房里,羁押的都是“染艾”嫌疑人或犯人。
特殊监区什么样
15平米“标间”更像是医院病房
进入监区,首先看到的是连续的两道铁门。铁门背后是一条长廊,长廊旁边的平房被均分成10多个15平方米大小的“标间”。同行的教官小声介绍,这里关的都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因为涉嫌入室盗窃、吸贩毒等违法犯罪被抓。
虽说叫特殊监区,在这里羁押的犯人房间却更类似医院病房。每个房间一排3张床位,床尾靠墙上方挂着一台电视机。每名嫌疑人一床、一柜,外加一个汤匙、一个漱口杯、一把牙刷。艾滋病嫌疑人最怕碰伤流血,因此房间内墙壁、地面、床柜等都被仔细改造,看不到任何尖锐棱角。汤匙、漱口杯都是软塑料制成,牙刷更是为特殊嫌疑人量身特制,长六七厘米,软柄。
不一样的管教法
这里更需要细心、耐心和关心
被羁押者的身体状况,使得这里的管理工作要远比普通监区更细心耐心。
来自西北的王某才42岁,因为长期吸食毒品,只剩下6颗稀疏的牙齿,他因在南京交易毒品被抓。考虑王某的实际情况,监区给少牙的他开“小灶”,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这些容易咀嚼的菜,经常出现在他的碗里,每早还有个鸡蛋。几个月下来,原本消瘦的面颊饱满了不少,人也精神了。
有10多年吸毒史的王某被公安机关处理多达10次,然而因为“染艾”无法关押,让他习惯了取保候审,“跟我说这么多干嘛,反正没几天我就要出去了。”被关进“涉艾”监区时,他放出了这句话。此后,他砸过碗筷、踹过洗脸池,以为这样能震住管教,好早点出去。
“将心比心,这里的条件比我以前呆过的都好。”房间里有电视,尽管只有8个台,但王某一样看的津津有味。前不久一部《奶奶再爱我一次》把王某看出了眼泪。他说,从小在缺乏亲情的环境下长大,觉得自己是个异类,只有在毒品和犯罪世界里有认同感。父母留下的两套房产,都被他败光了……
在监区呆了几个月,释放前王某说,“管教民警对我都很照顾,但我还是要说,我肯定再也不会回来了。”
被羁押者的故事
吸毒老师染艾绝望后“重生”
执法勤务大队的祁大队长告诉记者,目前这里关押的“涉艾”嫌疑人,吸毒、性行为是最主要的两个染艾途径,但刚进来不久的贾某可能是个“异类”。
文质彬彬的贾某是一名高中老师,因为校领导器重,带的班比较多,每晚改作业到深夜,非常疲惫。一个“前辈”告诉他,用一种药品可以消除疲劳。“每次抽过后,的确神清气爽、很有信心。”那一届的学生成绩很好,他自己却迷恋上了这种叫做冰毒的“药物”。
今年下半年,贾某来到南京办事,被警方从车里搜出了十多克冰毒,随后被羁押看守所。在一次例行的体检中,他被查出血液呈阳性——他感染了艾滋病毒。尽管他把自己染艾的原因归结为输血的一次意外,而不是涉毒,但他自己也承认,是吸毒改变了自己原本正常的人生方向。
“听到自己感染艾滋病毒的消息,我哭了一个晚上,觉得整个人生都毁了。”贾某这样告诉记者。在看守所里,教师出身的他还给同室病友做起了心理辅导。而对于“染艾”这个曾经令他五雷轰顶的消息,如今也能坦然面对了。他说自己不会自暴自弃,“我相信事在人为,人定胜天,出去后我会积极治疗,我相信艾滋病并不可怕,医疗水平一定能攻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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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携带艾滋病毒怎么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二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艾滋病是严重的疾病,是不宜关押的,对于携带艾滋病毒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是重大刑事犯罪,或者必须羁押的,要羁押到专门的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