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检察官故事]王艳雯:做一个有悲悯情怀的法律人

15.07.2017  09:04

  近日,重温了《辛德勒名单》影片,由衷感慨:我们不能对周围人的不幸和困难熟视无睹,无动于衷,而应该常怀悲悯之心,用悲天悯人的情怀相互扶持,彼此慰藉。

  这部影片真实再现了德国企业家奥斯卡.辛德勒在二战期间保护千余名犹太人免遭法西斯屠杀的历史事件。辛德勒原本是当地一个有名的纳粹中坚分子,他好女色、会享受、大发战争财,后来由于内心深处人性的回归,毅然决然地投入到拯救犹太人的斗争中。他游说高斯、列营救名单、智斗纳粹将军、奔波筹划……最终完成营救任务。战争就是一根细细的红线,考验并划分着人与非人。辛德勒对犹太人的悲悯情怀,让他找回了自已的灵魂,拯救了自已,做回了一个“”。在犹太人送给辛德勒的戒指上写着这样的话:“救人一命等于救全人类”。救命的意义不仅在于救命的行为,更在于它所带来的心灵净化和对社会良知与灵魂的洗涤。

  其实,不久前,我还听过一场讲座《做一个温暖的法律人》,其中讲到了法律人应当具有的人文情怀。我以为悲悯作为一种体味人世苦难的博大情怀也应当位列其一。它促使司法者关注身边的人和事,不断完善司法制度乃至推动社会发展。如果说辛德勒开启了战争世界的悲悯之心,那么我们的司法救助就应该是和平年代悲悯情怀的再现。

  在我们的检察实践中,曾依托执法办案,救助过四处奔波申诉,体弱多病的八旬老人,救助过穷凶极恶的被告人在入狱后无人照顾、孤独可怜的子女,救助过生活困顿、凄苦无助的案件被害人家庭。在为个案积极奔走的同时,我们的检察官还依据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明确细化救助情形、规范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借助各方力量,从制度完善上建立起救助长效机制。这种司法救助不是居高临下的审视,不是富人对穷人、强者对弱者的恩赐,而是法律人怀着悲悯之心,对社会不幸者的平等给予和扶持。

  案情百态,折射世间冷暖;法令变革,彰显时事变幻。然而法律人怀一颗悲悯之心,体味人世苦难,将内心的道德良知与娴熟的法律技巧结合,才是司法正义的保障。从法律威严的表象,探寻威严深处的悲悯,将决定着未来司法的方向。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 王艳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