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国裕船舶通过二级一类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复审

27.03.2015  20:44
      近期,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仪征市主持召开了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二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复审现场评价会,会议成立了复审评价专家组。专家组根据《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07)以及江苏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发布江苏省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复审评价指南的通知》(苏国防科工﹝2012﹞108号)要求进行了复审评价。       与会领导、专家听取了企业复审申报工作汇报,现场查看了设施、设备、生产及管理等情况,查验了相关批文及技术资料,专家组一致同意国裕公司通过二级I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复审。据悉,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要求造船企业每四年复审一次,必须在通用要求、管理要求、人员要求、计量检测要求、生产设施要求、生产设备要求等六个方面,满足标准要求,国裕船舶在2011年已经通过该评价。2014年,国裕船舶完工各类船舶4艘15万载重吨,货值6.2亿元;手持订单为18艘70万载重吨,货值28.3亿元,已排产至2016年。 (仪征经信委 船舶行业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