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扬子通过一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复审

17.12.2014  17:48

  2014年12月12日-13日,江苏省经信委在靖江市召开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一级Ⅰ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现场复审评价会,成立了由9名专家组成的复审评价专家组。专家组根据国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07),听取了新扬子的情况汇报、查看了现场实际情况、审查了复审申请资料,经专家组讨论,同意通过评价复审。

  省经信委副主任、国防科工委主任秦雁,靖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鸿,靖江市经信纪工委书记王金付参加了这次评价复审活动。通过复审,促进了新扬子全面贯彻国家《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全面提升现代造船管理模式,不断推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进一步实现“要做世界最优秀船厂”的愿景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