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自用品被海关退单 自用与货物怎样区分?

28.12.2014  01:24

  本报记者刘晓婷

  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广电总台新闻综合频率FM91.1、市便民服务中心、名城苏州网与姑苏晚报等联合开设的“政风行风热线”,昨日特邀苏州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王坚军,苏州海关办公室政研室副主任缪鹭,苏州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备案一科科长杜春芳,苏州海关监管通关处查验科科长盛志文,苏州海关监管通关处审单科副科长徐艳,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国际邮件通关科科长杨喆,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国际邮件通关科主任科员张菊等走进苏州广电总台新闻综合频率,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

  海淘超限值部分为货物

  网友“一叶之秋”:在国外的网站上买了两双鞋,价值250欧元,用联邦快递寄送,在海关遇到退单情况,说超金额了,但两双鞋是自用的,这个应该怎么理解?

  杨喆: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王坚军:超过限值以上的部分被定义成货物,货物和物品国家管理的原则、规定、法律依据、尺度都是不一样的,货物按照正常的贸易来进行,会涉及到两国之间的贸易优惠。货物和个人自用的数量零星的物品的进出口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企业税款担保可以互通

  主持人:前段时间,有企业询问海关目前推行的区域通关一体化的改革。这是苏州海关推出的非常重要的一项服务企业的举措,能给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徐艳:企业可以选择在自己的注册地以及货物进出口地的海关进行纳税和放行,除了海关布控查验的货物需要专属车辆验收之外,其他都可以自行检验。现在建立了专业、统一的专业审单平台,主要分为上海、南京、宁波三个区域审单中心。协同完善之后在银行总担保基础之上,企业的税款担保在各海关之间互用互通,不仅减少了企业的通关手续,企业不需要在各个口岸之间二次报关,也提高了通关效率。据前期调研结果显示,通关费用降低了30%左右。通过这个改革,企业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