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存量增量情况用数据说话
江苏淮安:运用数据量化分析职务犯罪案件特点
“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大批职务犯罪存量得以发现和惩处,通过各种综合预防手段,职务犯罪的增量得到初步的遏制。”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撰写并上报给该市市委的《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报告》中,首次运用数据量化的方法对职务犯罪存量和增量进行分析和比较。
该院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为节点,将发生在十八大之前的职务犯罪行为作为存量,发生在十八大之后的职务犯罪行为作为增量,对2012年以来淮安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数据进行了系统分析。报告指出,受贿案件发生在2012年以前的782笔,涉案金额977万元,单笔平均受贿数额1.25万元;发生在2013年的255笔,涉案金额294万元,单笔平均受贿数额1.15万元;发生在2014年的152笔,涉案金额201万元,单笔平均受贿数额1.33万元。2014年的受贿次数以及受贿总额较2013年分别下降了40.4%和31.6%,下降的幅度非常明显。同时,该院通过对已查案件分析发现,不少人在十八大以后受贿的频率和数额明显减少。
“目前我们只能是谨慎地乐观,从数据分析来看,职务犯罪存量的确占有较大比重,增量虽然稳中有降,仍旧不容忽视,如2014年的单笔平均受贿数额比2013年还略有上升。所以,运用各种综合手段预防和遏制增量发生的任务依然很重,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该院检察长肖天奉表示,在该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所查办的案件中仍有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甚至党员领导干部不习惯、不适应,或因腐败惯性不可自拔,或仍然抱有侥幸心理,不收敛、不收手,少数人员甚至有恃无恐,顶风作案。如该市商务局原局长孙某,总计受贿140余次190余万元,其中发生在2013年和2014年的就达38次近133万元,占个人受贿总额的70%,在十八大之后受贿次数虽然减少,但是受贿数额更大,其中在2014年主动索贿金额就达35万元。
肖天奉表示,运用数据量化分析职务犯罪的存量与增量,只是该院的初步尝试,今后将更加注意对数据样本的收集、整理、研判、运用,使该院的分析和研判更具科学性、全面性和针对性,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