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脱贫、未检保护、非公发展 灌南立足服务办案促发展
今年以来,灌南县检察院拓宽检察服务新思维,法律监督、法治宣传等传统职责形式外,探索触角多元、形式多元、对象多元的“双向”检察服务保障。
服务脱贫:
环节监督+“农村淘宝”
今年初,灌南县检察院扶贫办公室在派驻汤沟检察室成立,自此,检察室副主任薛红军的工作笔记里就多了重重的一笔。最初,他们每周都要走访辖区内挂钩的所有经济薄弱村村委会和农户家庭了解情况,详细记录低收入家庭的人口、劳力、收入等准确信息。“现在政府用资金和技术鼓励、支持农民脱贫,检察室扎根基层,我们有责任疏通先期工作通道,监督扶贫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当起基层扶贫的“清道夫”,汤沟检察室毫不含糊。
“去年王某老伴因为生病在省医院花了不少钱,现在还在卧床休养,后续治疗的医药费也不是小数目,选他为低收入农户我们没有意见。”今年上半年,在灌南县孟兴庄某贫困村低收入农户民主评议会场,参与评议的群众张某与全程现场监督的汤沟检察室干警聊起了心里话。随着后期扶贫工作的有序推进,这个贫困村困难户民主评议、资金审批、发放、公告等流程在检察“火眼金睛”的监督下没有生“蛀”。一直绷紧神经的薛红军在工作笔记后划了个问号,监督之外,还要做些什么?在街头走访过程中,他们把目光转向了自主创业的“农村淘宝”。
“店里销售的粉丝、粉条一定要符合国家食品健康标准,制作过程中不能为了盲目降低成本而添加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7月下旬,汤沟检察室深入当地农村淘宝店区开展法律宣传。灌南县是农业大县,农产品质优价廉,不久前,依托“农村淘宝”觅到商机,当地人找到了一条自主创业脱贫的致富之路。为给创业者提供法律帮助,为产业脱贫护航,汤沟检察室针对农村淘宝领域可能发生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问题深入淘宝店铺街区开展法律宣传,并以该院今年查处的网络销售假减肥药案件、网络销售假胶囊案件以案释法,告诫淘宝店主依法经营。
未检保护:
“社会亲人”+“家长责任令”
“阿姨,你的头发比我上次见你的时候长了呢……”在灌南县育才小学,同学们见到检察官张静倍感亲切。今年儿童节,灌南县检察院前往县孤儿学校育才小学,带着自制的法治宣传画报和画册,为同学们送去节日的“亲情礼包”。生动的案例小故事,引导孩子们独自面对“陌生叔叔阿姨”时提高警惕,养成适当的自我保护意识,也鼓励他们利用课余时间自发读法学法,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2012年以来,这是该院与孤儿学校同学们共同度过的第五个儿童节。该院公诉局副局长张静也被连云港市妇联授予“十佳社会妈妈”称号。
非公发展:
行政执法监督+非公保障“12条”
7月底,灌南县检察院结合当地非公经济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出台了非公经济保障“12条”——《关于在推进沿海开发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发文形式明确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从打击危害非公经济犯罪、强化非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涉及非公企业诉讼活动监督、健全非公经济司法保护工作联系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12条保护意见,服务灌南县非公经济发展。
除直接的检察司法保障之外,8月底,该院结合2013年以来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经验和现状,提请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灌南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共六章24条,明确了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范围、审查流程、监督方式及协作机制,使行政执法的检察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