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贯彻国家决策部署 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国家能源局将多措并举支持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上,着力抓好六个方面重点措施:一是支持长三角区域各省(市)在上大压小、煤炭减量替代的基础上,实施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升级与改造;二是支持长三角区域在确保民生用气长供久安的前提下,在落实气源和气价基础上,有序实施“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等天然气利用项目;三是推动长三角区域成品油质量升级;四是支持长三角区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五是支持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增加外来电;六是支持长三角区域推动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以国家支持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为有利机遇,省能源局落实有效举措,重抓关键环节,力争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我省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各项工作。注重发挥规划引领、政策导向和制度约束的正向叠加作用,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煤炭总量控制及目标责任管理实施方案》,并通过条线业务培训指导各地有效执行;研究制定《江苏省煤电机组节能减排与改造升级行动计划》,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更硬措施保障煤电机组节能减排的“最大出力”;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风电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确保分布式光伏和海上风电装机规模继续领跑全国。协同省环保厅落实油品升级方案。在巩固深化既有成果的基础上,省能源局将充分利用好把握好国家支持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的六大措施,继续扎实推进连云港核电续建项目,积极扩大城乡天然气利用、余热余气余压利用和秸秆利用,着力推动区外来电通道建设,全面加快车用燃油升级,加大力度淘汰能源行业落后产能,不断挖掘政策优势和资源空间,努力探索既支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又保障空气质量改善的能源发展最优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