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开展江苏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是否掺烧煤炭调查

13.06.2016  18:24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请调查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是否掺烧煤炭的通知》(新能源司[2016]79号)要求,5月16日至20日上午,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电力行业协会对淮安市楚州秸秆发电项目等16个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的已投产项目进行逐一实地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各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燃料堆放场地、燃料进料口、集控室等区域的实际状况,调阅电厂历史监控视频,结合历史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各生物质项目实际经营状况和燃料使用情况。从调查情况看,我省已投运的16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运行管理规范,均未发现项目单位存在掺烧煤炭现象。

  下一步,省能源局将根据国家关于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规定精神,着手制定《江苏省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对掺烧煤炭监测及处理的规定,明确监测内容、检查内容、事实认定、处理方式、监管机制、监管部门、监管方法,包括监控设备完善、信息报送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