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提高能力 持续提升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29.02.2016  11:35

        近年来,徐州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国家、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粮食执法体系,创新粮食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规范粮食执法行为,加大粮食执法力度,积极探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全市粮食经济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健全机构,在夯实粮食行政执法基础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健全粮食执法体系。 按照国家、省粮食局关于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体系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经编办批准,市、各县(市)区粮食局全部成立了独立的粮食监督检查处、科(股),配备了专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全市所有县级粮食局经编办批准设立了粮食执法大队。市粮食局和全部县级粮食局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机构。全市实现了粮食监管机构、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县级粮食执法队伍全覆盖,为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坚持强化粮食执法装备。 为确保粮食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粮食行政执法装备水平。近年来,全市各级粮食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部配备了执法车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粮食行政执法取证工具,为深入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设施条件。

      二、提高执法能力,改善执法环境,在提升服务能力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积极组织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制定了业务学习制度,每年组织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考试,进一步提高了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注重加强与兄弟单位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交流,2015年利用省局库存检查交叉检查的机会,在完成省局交办的库存检查任务的同时,认真学习无锡、苏州等地粮食行政执法经验,为全市深化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定期组织各县(区)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开展先进经验交流活动。在交流过程中,各县(区)对案例认真剖析,对经验全面总结,对问题准确分析,对措施科学制定,达到了互相学习借鉴、互相启发促进的目的,有力推动了全市粮食行政执法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是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粮食执法环境。 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世界粮食日等为契机,围绕粮食行政执法宣传的不同主题,深入开展了粮食流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在全市努力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厚氛围。通过大力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知法懂法,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营造了粮食行政执法良好氛围,推动了粮食行政执法深入实施。

      三是努力提升服务粮食执法对象的能力。 为方便粮食经营业户了解粮食收购资格的办理程序,将《粮食收购许可证申办程序》和《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流程图》等相关内容在网上进行公示,进一步增强了粮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为切实增强全市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每年对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粮食经营企业定期发放《徐州市粮食行政执法征求意见调查函》,对粮食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工作情况、执法人员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进行调查回馈。从收回的意见征询表看,全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各类粮食经营业户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对今后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缩短了粮食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的距离,有力地促进了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开展、和谐开展、扎实开展。

      三、创新机制,在提升粮食行政执法水平上下功夫

      一是创新机制促执法。 在构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的同时,积极探索柔性执法的新方法,先后制定了《徐州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规程(试行)》、《徐州市粮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暂行办法》、《徐州市粮食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意见(试行)》以及《关于推行全市粮食行业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其中《徐州市粮食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意见(试行)》、《关于推行全市粮食行业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被全省粮食系统推广应用,为实现问题粮食可追溯,对行政管理对象开展“柔性管理”、“人性化”执法,深入开展粮食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监管严执法。 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深入开展了粮食收购政策、粮食市场秩序、政策性粮食出入库和粮食出入库质量等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对每项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确保了国家各项粮食政策的贯彻落实。在监督检查中,深入粮食收购现场,召集售粮群众座谈了解,查看企业原始记录,全面掌握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由于工作措施得力,科学督导,全市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对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到了公示到位、论价标准到位、价格执行到位、现金结算到位,政策性粮食出入库合同执行到位,粮食出入库质量合格,全市没有发生粮食投诉案件、违背最低收购价政策等坑农事件,确保了全市粮食有序流通和粮食市场稳定。

      三是查处案件强执法。 在认真搞好日常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涉粮案件的查处力度。2015年,全市各县(区)粮食执法大队多次开展粮食执法检查。全市累计出动粮食执法车100余辆次,出动检查人员4304人次,检查企业3336个次,全年共检测5997个样品,检测项目36102个,其中对l起进行了暂停收购资格,44起给予了责令改正,有效地维护了粮食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提高了粮食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增强了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徐州市粮食局孙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