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公安“八个一”办伤害案

26.12.2015  08:20

  本报讯记者姜东良通讯员赵敬美2014年9月以来,山东省胶州市公安局清理办结伤害类积案4106起,新案3095起,伤害类案件办结率由原来的40%左右提高到95%以上,伤害类案件引发的信访问题同期下降17%,实现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

  据胶州市公安局局长李世明介绍,胶州市公安局把伤害案件办理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抓手,以“清仓见底”为目标,多措并举,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据介绍,胶州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伤害类案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伤害类案件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在法制部门设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的梳理汇总、沟通协调、掌握进度、跟踪问效和检查调度等工作。

  取证不及时是导致此类案件无法结案的关键症结。为破解这一难题,胶州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办理伤害类案件“八个第一时间”工作要求,即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第一时间制止伤害行为、组织救治伤员,第一时间控制嫌疑人,第一时间登记现场证人,第一时间现场勘查,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第一时间询问和讯问,第一时间委托伤情鉴定。

  原标题:胶州公安“八个一”办伤害案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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