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诉“山寨歌手” 直呼狗血:我又不是大牌
胡杨林(资料图)
近日,央视二套《经济与法》播出的“歌手争名为哪般”节目中,曾凭借歌曲《香水有毒》红极一时的歌手胡杨林,将以“胡扬琳”为艺名的歌手桂莹莹和老东家太格印象告上法庭。对于这个造型和艺名都与自己极为相似的歌手,胡杨林认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她更自嘲,“这是我遇到的最狗血的剧情了,我又不是什么很大牌的,最初发现的时候真的挺错愕的。”
胡杨林起诉“同艺名”歌手直呼最狗血:我又不是大牌
节目一开始,近些年逐渐淡出公众视野的胡杨林便自嘲道,“这是我遇到的最狗血的剧情了,我要是王菲或者蔡依林,有人模仿我觉得还挺正常的。可是我又不是什么很大牌的,最初发现的时候真的挺错愕的。”
原来,近两年,胡杨林发现一个与自己艺名相似、发型相近的歌手频繁在各种活动中演唱自己的成名曲《香水有毒》,且“报价是自己的五分之一”。然而和胡杨林本名“胡杨琳”不同,这个艺名为“胡扬琳”的歌手原名桂莹莹。胡杨林认为,桂莹莹和太格印象刻意用与自己雷同的形象和艺名混淆视听,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胡杨琳的代理律师称, “每次桂莹莹以‘胡扬琳’的名义演出,都有网友给胡杨琳的微博留言,称以为是她本人去,表示自己受骗上当,说明二人的名字足以引起公众误解。”
被告太格音像公司和桂莹莹的代理人则拿出商标注册证,表示“胡扬琳”三个字已经于2013年被注册为商标,商标适用的服务项目为“表演”,不存在侵权。而且,他们称,桂莹莹才是《香水有毒》的合法演唱者。因太格印象拥有《香水有毒》等歌曲的版权,在签下新人桂莹莹后,2013年,太格印象将包括《香水有毒》在内的30多首歌曲授权给桂莹莹,使其成为合法演唱者。
然而,胡杨林表示,她曾和太格印象有一个协定,即她拥有《香水有毒》等太格印象承制的音乐作品永久的独家的演唱权。这也成为法庭判决的纠结点。
节目最后,胡杨林对桂莹莹喊话,“不管我够不够成功,但是我有我自己的位置,难道你愿意一直活在我的影子底下吗?我相信任何人都不愿意。”
与老东家反目并非首次谈蹿红窃喜:内心有欲望
其实,胡杨林和老东家的反目已不是第一次。2011年,太格印象以私自演出的名义把胡杨林告上法庭,而胡杨林当即提出反诉,要求解约。令她更没想到的是,在法庭上,太格拿出了一份和她手里不一样的合同,其中把第二页抽换掉了,胡杨林称之为“假合同”。她谈到,“我觉得他疯了,怎么能这么大胆呢。”
回忆起那一次,胡杨林直言,等法院判决的时间,是她最难熬的日子。从蹿红到无人问津,当时的境况,被她形容为从高处“一泻千里”。
节目中,胡杨林也谈起借《香水有毒》出道的始末。2005年,胡杨林辞掉电视台编导的工作,加入太格印象,从版权买卖等工作开始做起,却因一首自己录制的歌曲小样意外走红网络。当时是《老鼠爱大米》等网络音乐盛行的黄金年代,由于一直未找到合适演唱人选,胡杨林顺理成章成为《香水有毒》的演唱者。从幕后工作到一曲成名,胡杨林坦言有一些窃喜,“内心是有一些欲望的。”
原标题:胡杨林诉“山寨歌手”直呼狗血:我又不是大牌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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