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爱父母捐出已逝儿子肝肾 送往南京延续三名患者生命
我市实现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慈爱父母捐出已逝儿子肝肾 送往南京延续三名患者生命
医生在取阿俊捐献的器官。
中国江苏网2月10日讯 姜堰30多岁的男子阿俊(化名)车祸中受重伤,经医生抢救无效脑死亡,但肝、肾等器官完好,如果捐出去可挽救他人的生命。阿俊家人听从医生的建议,同意捐献阿俊的器官。8日,阿俊的一个肝两个肾救了3人的生命。阿俊成为我市首例捐献人体器官的逝者。
车祸中受重伤 抢救无效脑死亡
30多岁的阿俊家住姜堰里下河农村,父母60多岁了,种田为生。因为家庭贫困,阿俊至今未婚。
5日傍晚5时40分左右,阿俊骑着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至十字路口,与一辆由西向东拐弯向北的轿车发生相撞。阿俊连人带车倒地,头部受重伤,送乡镇医院抢救,医生建议,伤情较重,速转往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第二人民医院ICU重症监护室主任石志祥说,当晚7时30分左右,阿俊转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时,瞳孔放大,脑损伤非常严重,濒临死亡。
“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要竭力抢救。”随即,医护人员为阿俊实施“开颅去骨瓣减压+脑内血肿清除”手术。手术花费了两三个小时,虽然成功,但不见好转。渐渐地,阿俊两个瞳孔散大,无自主呼吸,神经系统深浅反射完全消失,靠呼吸机维持微弱的呼吸,血压也靠升压药维持。7日下午,经专家组鉴定,阿俊经抢救无效脑死亡。
医生建议捐器官 憨厚父母支持善举
石志祥说, 阿俊虽然脑死亡,但肝肾等器官完好。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跟在场的阿俊表哥说,如果阿俊捐了肝肾器官,可救他人的生命。阿俊表哥在上海打工,见多识广,同意他的建议,答应回家劝说阿俊父母。没想到,质朴憨厚的阿俊父母也同意了。
“死了还能帮助别人,这是功德无量的善事。”阿俊父母说。
7日晚,江苏省人民医院的专家、省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姜堰红十字会,姜堰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赶到市第二人民医院,见证这一不同寻常的时刻。江苏省器官捐献协调中心两名协调员对阿俊进行伦理和医学评估,最终确定供体符合器官捐献条件。
8日凌晨3时27分,阿俊停止呼吸,心脏随之停止跳动。省人民医院的专家举行了简短的默哀仪式,然后按程序取出阿俊的肝脏和肾脏。
凌晨4时50分左右,阿俊的1个肝脏和2个肾脏被成功取出。随后,医护团队仔细完成尸体修复工作,快速将阿俊的肝脏和肾脏运往南京。
挽救三名患者 逝者生命由他人延续
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移植中心戴新征博士说,8日早晨,阿俊的1个肝脏和2个肾脏被带到南京,开始移植到3名患者身上。他为患者做了肝移植手术,阿俊的肝脏被移植到一名50多岁的男性患者身上,手术很成功。这名男性患者是肝硬化晚期,换了阿俊的肝脏,将转危为安。
江苏省人民医院器官捐献协调中心专家秦建杰说,阿俊的两个肾脏,一个移植给了省人民医院的尿毒症患者,一个移植给了南京军区总院的尿毒症患者。目前,3位患者术后恢复良好,仍住院接受进一步治疗。但他们并不知道受捐者的具体信息,因为依照惯例,供受双方都要遵守隐私保密原则,即供体与受体要“双盲”。
秦建杰说,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崇高的善举,但往往不被人理解和支持。到目前为止,我省仅100多例。我国器官供体与受体的比例约为1比30,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患者因没有器官移植无奈等待死亡。阿俊父母在承受最大不幸的压力下,捐献儿子的器官去延续他人的生命,难能可贵,值得称赞。他希望更多的人向阿俊父母学习。
市第二人民医院ICU重症监护室主任石志祥说,角膜、造血干细胞(骨髓)属人体组织,肝、肺、胃、肾属人体重要器官。捐献角膜、造血干细胞(骨髓)比较多见,但捐献器官比较少见。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梅有宏说,我市有过捐献遗体、角膜、造血干细胞(骨髓)的例子。阿俊捐献肝脏和肾脏,实现了我市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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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什么情况下捐献器官?如何捐献?
我国2010年3月2日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DBCD(脑死亡患者家属接受死亡不可避免的现实,同意有序撤出呼吸机、升压药等维持生命体征的措施,待心脏停跳后的器官捐献,也称脑心双死亡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方式: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的人体器官捐献。2.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或委托代表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人体器官捐献。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