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聪赴省人大汇报我省自然资源立法工作情况

15.04.2019  11:11

      4月11日,厅长刘聪带队赴省人大常委会,与环资城建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沟通交流我省自然资源立法和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员会主任秦景安、副主任朱铁军、委员张弛,副厅长李闽和厅法规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海洋规划与经济处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
      刘聪从悟透新要求、落实新任务、谋定新主线、建立新机制“四个新”等方面简要汇报了我省自然资源系统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指出我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基础正逐步夯实,近年来在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厅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急用先行原则,提请省人大、省政府出台、修改、废止了十部法规和规章,特别是在国内率先出台了《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作为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两个最”要求,加快构建我省自然资源法治的四梁八柱,通过外延上的全方位覆盖和内涵上的集成创新,及时把我省自然资源管理与服务的底线要求、高线追求,把自然资源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推动《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并恳请省人大常委会议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省自然资源立法工作。
      秦景安对我厅加强与环资城建委的交流沟通表示肯定,指出省自然资源厅作为新组建的工作部门,在工作任务很重的背景下,仍然大力推动不动产登记、海洋经济等地方性法规立法,为我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省人大环资委将在立法、监督、代表作用发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联系,强化沟通交流,为我省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和条件。(厅法规处 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厅海洋规划与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