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四)

24.09.2015  16:35

新华日报》记者从省水利厅了解到,高标准的防洪能力和体系建设,为抗击这次历史罕见洪灾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劲松介绍,长江太湖总体防洪能力都达到了50年一遇,一些重要河段,如城市区域,防洪能力甚至达到100至200年一遇。

由于持续增强的厄尔尼诺现象,今年防汛抗洪形势仍十分严峻,我省还有多项水利工程在建,资金压力较大。其中,国务院部署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涉及到江苏的有10大项20个子项。“今年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近126亿元。2015年1至5月完成工程建设投资38亿元,约占全年建设任务的36%,5月份完成投资约11亿元。”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局长朱海生告诉记者,在建项目包括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分淮入沂整治工程、川东港拓浚工程、南京新济洲河段河道整治工程等,建成后将在保障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

虽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但在我省目前还是以国家投资为主。据了解,由于重大水利工程都是纯公益性的工程,盈利能力低,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

记者了解到,针对重大水利工程普遍存在投资规模大、公益性强、收益不明显的情况,为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我省已经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在市场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日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已联文发布《江苏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社会资本参与的范围和方式,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并在项目参与方式、项目建设程序、投资运营协议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和规范,重点解决社会资本“进不来”的问题。《办法》强调完善社会资本参与的优惠和扶持政策体系,对社会资本参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保障合法权益、政府投资引导、水利投资基金、项目财政补贴、价格形成机制、政策性金融扶持、水权制度改革、税收优惠、建设用地指标、试点支持等10个方面,给予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重点解决社会资本“不愿进”的问题;落实投资经营主体责任和加强政府服务与监管,包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履行投资经营权利义务、加强信息公开、加快项目审核审批、依法实施监管、落实应急预案、完善退出机制、加强后评价和绩效评价、加强风险管理等九项内容,重点解决“不可持续”的问题。(本文据《新华日报》刊发稿件编辑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