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省检察院三人成为“为省委提供法律服务的参谋助手”
9月8日,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交汇点记者 朱江/摄
交汇点讯 9月8日,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任公丕祥、刘旺洪、方晓林、朱建新、薛济民同志为省委法律顾问,王腊生等20名同志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这标志着省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附: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名单
王腊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建文(南航)、付坚强(南农大)、李 力(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王太高(南大)、刘艳红(东南大学)、胡玉鸿(苏大)、蔡道通(南师大)、焦富民(南财大)、邢鸿飞(河海大学)、段晓娟(省法院)、陈 迎(省法院)、丁海涛(省检察院)、陆 军(省检察院)、车 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王 凡(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马 群(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谢满林(江苏谢满林律师事务所)、陈 扬(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何 丹(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
省委书记李强为省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寄语大家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新实践,认真履职尽责,敢于较真、勇于建言,发挥好“把关”“外脑”和“纽带”作用,为省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9月8日,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交汇点记者 朱江/摄
李强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赋予了法治江苏建设新的定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实际行动,对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省水平、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把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法律顾问制度有序推进、有效实施,确保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党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9月8日,省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交汇点记者 朱江/摄
李强指出,省委法律顾问是为省委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参谋助手,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把关”作用,以法治视角和专业知识,在省委审议立法规划计划、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的时候,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要发挥好“外脑”作用,围绕党委政府大力推进的中心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多研究多思考,多提建设性意见,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要发挥好“纽带”作用,充分运用自身优势,把开展工作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结合起来,为促进社会和谐凝聚更多正能量。
李强希望省委法律顾问要着眼履职尽责,不断提升能力水平。要站稳立场,明确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求真务实,多献良策,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注重从中央政策意图和国家立法精神来审视改革,提出实在管用的对策举措。要恪尽职守,善建诤言,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坚持独立研究,坚守法律底线。要加强学习,树好形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方位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樊金龙主持聘任仪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宣读了聘任通知。
省委聘任的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是从众多法学专家、律师以及法官、检察官中广泛推选、认真考察,并经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聘任仪式上,省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代表作了发言。
交汇点记者耿联/文朱江/摄
责任编辑 唐澄丁叮 制图 郑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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