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明确12部门联手管养狗 城区每户限养一只

21.08.2015  09:42

   明确了12部门联手管养狗 可“一户限养一只”能不能管得住?

  常州新出台“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新意十足,但也引来不少争议

  马奔 郭靖宇

  常州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常州市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工作意见》,由12个部门共同管理养狗工作,同时规定城区每户限养一条狗,且对狗实行强制免疫制度。《意见》一经发布,就成为市民谈论的热门话题。有市民表示,这样的《意见》可操作性有点差,很难实施下去;也有市民认为,其中的一些规定“不近情理”。负责牵头的常州公安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具体的细则正在制定中,将尽快对外公布。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奔 郭靖宇

   管家”够多

  公安牵头, 12个部门携手共管

  根据《意见》,常州市十二个部门携手共建犬只管理“体系”。

  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全市养犬行政管理工作,收容救助处置危险犬、流浪犬,捕杀狂犬病犬,同时建设“一站式”服务窗口,负责犬只登记发证工作,管理犬只留检所,依法开展有关无证养犬、养犬扰民、犬只伤人等警情处置,打击涉犬违法犯罪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依法对犬只实施免疫、检疫工作,监督指导疫犬救治和犬尸无公害化处理,负责对宠物诊疗行业的监管,协助公安机关设定城区限养危险犬种类,配合加强“一站式”服务窗口管理;

  城管部门负责将犬只管理(考核内容:犬只便溺卫生清扫保洁)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依法查处饲养宠物犬污染环境的行为,对犬便溺等卫生突出区域组织清扫,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协助公安机关处理违规养犬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犬只管理经费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

  卫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狂犬病预防工作,人狂犬病疫情监测,狂犬病病人诊治,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和预防狂犬病宣传教育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犬只扰民现场噪声监测;

  房管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小区管理规约督促养犬人登记办证,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接种;

  工商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犬只经营活动,依法查处未经工商登记的犬只经营行为;

  教育部门负责将文明养犬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文明养犬知识普及教育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加强对涉犬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

  物价部门负责对犬只免疫、植入电子身份标识价格情况进行监督;

  法制部门负责指导协助犬只管理相关文件制定等工作。

   手段”够硬

  实行强制免疫, 不符条件不给登记

  《意见》规定,想要养狗的市民将实行强制免疫制度,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免疫期满前三十日内,养犬人应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主体资质证明等有效证件,到“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犬只免疫登记;服务窗口按规定作出是否准予登记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植入电子身份标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将犬只自行处置或者送到犬只留检场所,犬只免疫及电子身份标识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