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八部门联合整治船舶向长江偷排建筑垃圾行为

24.10.2014  08:35

  近日,南通市环保、城管、水利、海洋与渔业、交通、公安、海事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违法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行为的通告》,打击长江南通段水域船舶偷排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

  

  《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取得核准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严禁向水体(长江、内河、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倾倒或者通过船舶开底驳等方式偷排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对向水体倾倒、排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处罚,同时公布了市民举报监督电话。

  

  据悉,南通市环保、城管、水利、海洋与渔业、交通、公安、海事等部门日前专门召开协调会,构建联合执法整治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