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洗手间里放手机偷拍女职工 玻璃露馅

23.09.2015  19:43

  “我差点被偷拍,真不知道该怎么办。”9月21日,市民席女士致电求助,愤怒的声音中夹杂些许颤抖。

  席女士今年24岁,是市经开区某建筑公司工作人员。因为公司小,老板便在宿城区租了一间商品房作为办公地点。“老板已经40多岁了,跟我父亲年纪差不多,所以平时对他一直挺尊重的,也没发现他有什么异常。”席女士说,工作大半年,除了外出办事,基本都在单位。“因为工作地点只有一个洗手间,今天上午,老板先进去了一会儿,出来之后,正好我也想去,便直接进去把门锁上。”席女士说,正当她进去时,突然看到马桶后面磨砂玻璃隔板处隐隐反光。心生疑惑的她便对马桶后方进行仔细查找,然而真相让她目瞪口呆。

  “老板的手机竖在那里,用扑克牌挡着,只露出摄像头,且手机还在摄像状态!”气愤的席女士将视频中止后查看之前的录像,“手机将老板开启摄像放在这里的过程全部录了下来。”席女士后怕道,如果不是及时发现,手机就能拍下一切。而当席女士出来质问老板张先生时,他则沉默不语后默认了。

  “当时我就拿着包直接走了,现在他的手机还在我手里。”席女士心中很矛盾,如果报警,担心工作问题和自己名誉;如果不报警,万一再次遭遇这种事又该怎么办。

  就此,记者咨询了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姜建华律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席女士可以选择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对偷拍者给予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15条规定,侵害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席女士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