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找领导帮忙调岗大三学生骗了老师近5万元

30.09.2015  11:50

  新华报业网讯 谎称自己成立广告公司,又说认识学校党委书记可以帮忙调换岗位,还能托关系买到特价房……南通一名大三学生李某不仅把老师骗得团团转,还骗了老师近5万元钱。昨天,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通讯员徐振宇现代快报记者严君臣

  1996年生的李某与同龄学生相比,显得十分成熟。他热衷参与各种社交活动,也深受同学和老师的欢迎。2012年9月入学后,仅用一年时间,李某就跟学校学工处、保卫处、后勤处等部门的中层领导混熟。在外省工地做钢筋工的父亲,在李某口中被包装成“地产承包商”。出手阔绰、衣着时髦的他,在同学和老师眼里是个能人。

  2013年夏天,李某认识了学校的孟老师。去年10月,得知孟老师还是单身,李某便热心地给他介绍女朋友,两人关系也因此拉近不少。随后,李某跟孟老师提起自己刚办了个广告公司,起步阶段缺少资金,先后借了1万多元。为让老师相信自己,李某从网上下载了一张营业执照,用电脑PS之后发给孟老师。

  没过几天,孟老师跟李某说起,他可能要被学校安排去后勤部门,为此他感觉很烦恼。李某就透露自己认识学校党委书记,可以给领导送礼疏通关系,调整到心仪的岗位。第二天,孟老师就取了3万元现金交给李某。

  李某还得知孟老师要买房子,他又跑到南通市区东区某楼盘,看到一套特价房在促销,便说服售楼小姐,与他演一出双簧。原本就是6000元一平米的房子,在他们口中变成“原价8800元,因李某与公司副总熟悉,可特价6000元销售”。被这出戏蒙蔽的孟老师信以为真,在李某再次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提出要钱时,孟老师很爽快地给了他4000元。

  然而,第二次实地看房时,孟某在与售楼小姐闲聊时发现上当了。

  案发后,李某在家人帮助下退还了全部赃款,也取得了孟老师的谅解。崇川法院遂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

编辑: 王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