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耄耋老太生活难自理 告六子女索赡养费
中新江苏网南京4月9日电(朱志庚 李东艳)徐州91岁的慎老太太自去年老伴去世后,就因为赡养费的问题与六个子女闹上法庭。4月9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该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现场上百名中学生参与旁听。一位中学生说,老太太一个人孤苦伶仃,需要子女的照顾,对于子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经济状况,都不能成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
91岁的慎老太太有2儿、4女共6个孩子,老人家一直和老伴一起单独生活直到去年老伴去世,后来几个子女轮流将其接家去过几天后便不再过问。老太太伤心之余将6个子女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包括生活费、护理费、医药费等合计每月3160元即每人527元。
老太太的大儿子不认同赡养费计算结果,同时认为社区每月给老人发放各项费用合计1000多元,并不是没有生活来源,所以不愿意承担生活费,而且老人以前将其住房卖掉只给了自己5万元并协议以后不再过问老人的事。其他子女均表示各人有各人的难处,但一直都有照顾、赡养老太太。
经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多番辩护,法官归纳争议焦点为六被告是否应当对原告履行赡养义务以及原告主张的扶养费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否得到支持。
在接下来的举证、质证过程中,91岁的慎老太太讲述,自己以前一直与老伴单独生活,去年9月份老伴去世后,她由几个子女接回家轮流照顾,可是在每家住过后,便没人过问了。后来她自己回家住,此间二女儿、三女儿及小儿子、小儿媳妇几人轮番照顾她,其他三个子女对她不管不问,老伴去世前想大儿子、大女儿想的哭,直到出殡,大儿子才去。她说以前只顾着给大女儿带孩子没给大儿子带,可能因此与大儿子结仇,后来因为自建房拆迁赔了房子,考虑到小儿子脑子不好有疾病,没有生活来源,便将一套房子赠与小儿子,这也是一个原因。老太太哭着说,几个子女对她不管不问,她也是没办法了,不然也不会闹到法庭上来。
老人的大儿子说,以前的自建房有他出资加盖的部分,拆迁赔偿他也有一套房子,后来被父母卖了,只给他5万元,当时老父亲在世说过以后都不要他问事。况且剩下的卖房钱也够支付赡养费了。
老人的四个女儿对于房产问题均表示,当时已经出嫁,对此不清楚。此外四个女儿分别陈述自身生活条件并不宽裕,不过均表示会赡养老人直到去世。
老人的小儿子辩称,因为自己有精神疾病,身体不好没有收入,一家只靠妻子一人千余元工资维持生活,父母赠与他一套房子,即使没有这些,他也愿意赡养老人,而且一直都是自己妻子和二姐、三姐她们照顾老人的。
来自徐州市一中的学生旁听了此案,该校高二(7)班学生项慧敏说,老人一个人孤苦伶仃,需要子女的陪护。父母含辛茹苦的把子女养大,不管有什么样的困难和经济状况,作为子女都应该赡养老人,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审理此案的泉山法院少年家事庭审判员高娜介绍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此案中涉及到房产问题,对于老人处置自己的财产问题,子女应尊重老人的意见。此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