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被赶出门 一怒将儿告上法庭

17.03.2016  15:26

3月15日晚,城区南片一小区发生家庭纠纷,老人被儿子儿媳殴打,还被赶出家门不能回家。3月16日,老人将儿子告上法庭,并向法院申请刚实施不久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石某年过八旬,其儿子和女儿的关系一直不好,3月15日上午,石某去了趟女儿家,被儿媳看到。因为此事,一家人闹了一天不愉快。当晚,争吵更加激烈,双方都不愿退步,石某被儿子呵斥“如果再吵就要吃苦头”,帽子也被摘掉扔在了地上。儿子让石某离开,到女儿家生活,石某不肯,儿子儿媳便动起手来将老人推赶出了家门,在激烈的推搡过程中石某手指软组织受伤。

 

当天晚上7点左右,石某被赶出家门,民警获悉后到场劝说、敲门喊话,老人的儿子都拒绝开门。民警只能将受伤的老人带回派出所。晚上11点,民警再次带老人回家,仍无济于事。老人万分无奈,当晚只能暂时住在女儿家。

 

16日上午,民警第三次带着老人回家敲门,老人的儿子依然不开门,并将老人的衣服被褥从窗口扔出,让老人离开。随后老人在民警的陪同下来到市法院,将儿子告上法庭。目前,老人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昨晚,记者联系老人的女儿得知,老人已住回了自己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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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