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群传播淫秽物品7被告被赣榆检方公诉获刑

27.12.2014  11:27

  建立QQ群为交友,不慎步入犯罪深渊。近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李某某等传播淫秽物品案依法宣判, QQ群群主王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管理员李某某等7名被告人均获拘役缓刑。

王某某本为一名普通企业员工,2014年2月份左右为方便工友交流便建立了 QQ群。后为应群友要求,王某某便在群中共享淫秽图片及视频。同时为了吸引眼球,赚取人气,王某某便将QQ群号贴至贴吧等公共平台,并要求进群者必须发一部黄色电影,QQ群性质逐渐发生变化。为了方便管理,王某某设立了7名管理员对此群进行管理,李某某等7人先后担任该群管理员。至被查获时,该群成员多达300余人,群共享文件内存有34部淫秽视频。

  淫秽物品的传播严重危害广大民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针对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隐蔽、迅速等特征,全国开展“扫黄打非·净网2014”活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最大力度还广大人民群众一片洁净文明的网络空间。(庄倩倩 龙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