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的整改措施我很满意!真没想到你们对我的回复信息这么重视!”今年7月21日,此前对交警查处违规渣土车、疏导交通“不满意”的市民刘昇,在接受市公安局民意110二次回访时说。
和许多市民一样,刘昇不知道的是,他从不满意到满意的背后,“隐藏”着市公安局一系列机制创新的“秘密”。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市公安局在搭建好民意110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建立绩效考评、约谈提示、联席会议等相关机制,二者相互配合,使得人民群众当上了公安工作的“裁判员”。南京警方正是用群众监督倒逼警务效能提升,确保民意110平台高效运行,最终把民意呼声变成满意掌声。
从“不满意”到“我很满意”
今年7月17日,市公安局民意110收到刘昇回复的“不满意”评价短信后,立刻通过电话对其进行回访。
刘昇反映,自己近期开车上下班,经过交通路和秦淮大道交界处时,有很多渣土车不按规定行驶,对交通影响较大。7月16日傍晚他报完警后,并没有交警联系自己,在离开时也没看到交警到达现场疏导交通、处理违规行为。
回访结束后,市公安局民意110立即就该诉求形成整改工单,并下发至责任单位溧水分局交警大队。
收到整改工单后,溧水交警大队第一时间联系刘先生核实当天警情处置情况,并对当天没有及时到达现场处置表示歉意。
溧水交警大队解释,因地铁S7线施工,该路段来回运土的渣土车及工程车辆较多,确实对上下班车辆通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随后,该大队立刻联系渣土公司,召集所属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集中开展安全行驶教育培训,同时安排交警在早晚高峰到该路段维持交通秩序,管理来往工程车辆,确保车行畅通。
落实完这些工作后,7月19日,溧水交警大队又电话联系刘昇,向他详细说明了采取的整改措施。
7月21日,市公安局民意110回访员对刘先生进行二次回访。刘昇说:“交警大队和我联系过了。对于他们的整改措施我很满意!
现在下午5点多钟路过的时候,就看到有交警在指挥交通,道路也顺畅了,真的没想到你们对我的回复信息这么重视!”
三大机制力保平台高效运行
上述案例是市公安局民意110的绩效考评机制发挥作用的一个缩影。
市公安局警务效能监察支队支队长戴勇介绍,市公安局引入现代企业的“客服”概念,把民意110作为公安局的“客服中心”,紧盯各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将每一个报警人、窗口业务办理人都看作是公安的服务对象,在群众接受服务后用短信请他们进行评价。
对于在短信回访中发现的群众不满意事项,也就是老百姓回复“不满意”以后,市公安局民意110会第一时间人工电话回访,详细询问群众不满意原因,同时对回访过程全程录音,用“原原本本”的群众意见建议形成整改工单,推送至责任单位进行督办整改。5天之后,民意110还会再对群众进行二次回访,核实整改情况,并将整改结果纳入考核。
市公安局民意110绩效考评机制有一整套实施细则,考评内容包括:110接处警满意度、窗口服务满意度、社区民警熟悉、社会治安满意度等7大方面,考评分值在全局绩效中占到20%。
与绩效考评机制相配套的,还有一个约谈提示机制。每季度,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窗口问题突出、考核排名持续靠后的单位,市公安局警务效能监察支队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说明情况、帮助分析原因、研究改进措施。
同时,市公安局民意110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纪委、办公室、督察、治安、出入境、法制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集体会商研究群众投诉和不满意疑难事项,确保评判公平公正,整改有效到位。
“我们就是力求通过抓好每一个小诉求、小事项的整改沟通,以疏代堵,来防止形成民意‘堰塞湖’,最终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警务改革创新带来的‘红利’。”戴勇说。
基层民警心声:“是压力,更是动力!”
用群众监督倒逼警务效能提升,受影响最直接的当属一线民警。他们对此又有什么样的感受和体会?
“是压力,更是动力。”建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民警赵莹莹说,民意就是一面镜子,可以明得失、知荣辱,虽然有时会感到难堪和委屈,但只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很多事情总能迎刃而解。
赵莹莹介绍,市公安局民意110运行以来,他们踏踏实实地从软硬件下手,针对办公环境、便民设施、工作流程、服务态度等问题,时刻想着“如果我第一次来办证需要怎样的环境和服务”,不断改进,目前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模式,身份证窗口的群众满意率也因此持续位居同类单位第一。
栖霞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民警杨琴说,以前对窗口单位的检查局限于监督员的明查暗访。明查时,提前打扫卫生、整理警容迎查;暗访时,长久在窗口工作的人,往往也能分辩出暗访人员,在检查时表现得很好,检查人员一旦离开,就可能变松懒了。现在请群众当公安工作的“裁判员”,使得所有窗口工作人员不得不自觉提升服务效能,同时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及时整改,成效非常明显。
戴勇介绍,市公安局民意110去年7月运行以来,全局共约谈单位79家次、民警291人次。全局共有10个单位被授予“人民满意窗口”称号;12个单位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11名民警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43个集体荣获季度“文明窗口单位”称号,30名民警被评为季度“窗口服务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