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保护伞”民生“大礼包”

18.02.2016  09:48

  ——淮安市推动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纪实

  □本报特约记者陆瑞云本报通讯员王瑶本报记者陈广娟

  2015年8月7日,洪泽县朱坝街道办马棚村30户村民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了首批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保单。这也是全省首份社会治安综合险保单,开创了社会治理与保险机制相融合的新模式。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是淮安市2015年社会治理创新重点工程之一,通过党委政府组织推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将保险机制引入社会治理之中,为群众分享平安幸福生活提供了一份“再保障”。

  防范风险现实所需

  何谓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就是指通过乡镇、村、社区组织村(居)民自愿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费用,用于群防群治,并为群众生命、财产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模式。

  一直以来,中央和省、市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作高度重视,中央综治办《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新国十条”“省八条”均提出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去年初,淮安市委政法委提出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作作为年度16个政法重点项目推进。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有利于提高社会治安防范能力,有效减少治安案件发案率,提高对受害人经济补偿能力,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一体化的新机制,有效防范了化解治安风险,提高基层平安建设水平,为群众撑起‘保护伞’。”淮安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吴锦虎表示。

  少许付出多重保障

  日前,洪泽县委政法委与县人财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县人民医院,将900元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赔偿款递到因骑车受伤的村民邵某手上。这是全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以来的“第一赔”。

  被保险人邵某是洪泽县东双沟镇邵庄村人,2015年10月30日,因雨天路滑骑电动车撞到护栏造成锁骨骨折。接保险人报案后,经审核,人财公司快速对其进行了理赔。据了解,截至去年10月,洪泽县参保农户已达9000余户,参保率约13.5%。

  “一天不到两毛钱,全家安康保幸福”。据了解,淮安市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分为1到3年保期,城市和农村两个版本6个方案。一年期保费100元,三年期保费仅200元。保险责任包括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家庭财产盗抢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另外,投保人因见义勇为导致伤亡的,还将再获得1万元资助。受保群众如因盗窃、“两抢”、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损失,也可申请“综治”保险理赔,赔偿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在24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电话95518进行报案,或者向人保财险区域项目负责人报案,经查勘定损,索赔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即可赔付,赔款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中国人保淮安分公司副总经理卢勇其介绍说。

  赔付便捷群众受益

  近日,清河区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举办的“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宣传活动走进社区。“不详细了解,还真不知道有这么好的险种,这可是党委政府给我们老百姓发的‘大礼包’!”社区居民张大勇这样对记者说。

  据了解,淮安市并非第一个采取投保的方式开展治安防范的城市,但淮安的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更具优势:一是解决了报销手续繁琐的难题,材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即可赔付;二是解决了保障范围窄的问题,将盗抢损失责任由室内财产扩展至居家养殖的鸡、鸭、鹅、兔、牛、猪、羊等家禽家畜;将意外伤害责任扩展至包括遭受犯罪嫌疑人袭击、被谋杀导致身故、残疾;三是保险期间从1年期拓展至1-3年期限,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购买多份。

  “群众自愿、手续简便、赔付便捷、群众受益”。“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协调,保险公司具体组织实施的方式,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受到了群众‘追捧’,”吴锦虎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参保人数已经达到50000户,缴纳保费850万元。

编辑: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