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美容机构擅自为顾客打玻尿酸被查处

08.03.2016  10:14

近日,我市两家美容机构因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擅自为顾客注射透明质酸钠,被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经营使用的监管,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卫计委等部门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宣传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在掌握了两家美容机构为顾客注射玻尿酸的证据后,执法人员兵分两组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这两家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未经注册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执法人员现场对这两家美容机构进行了查处。

 

执法人员介绍,透明质酸钠又称玻璃酸钠或玻尿酸,在医学整容中作为注射用软组织填充剂,用于注射到皮肤或皮下组织内,使皮肤凹陷、缺损得以填充,达到纠正缺陷,改善皮肤外观的作用。该产品是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产品,生产和经营此类产品须取得相关资质。医疗美容机构在购入该类产品时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产品,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确保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下阶段,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排查,一旦发现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行为,将坚决予以彻查和打击。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到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美容机构注射透明质酸钠,如发现以上各类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8486911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