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贸易战“武器库”
自2017年4月20日应特朗普要求,美国商务部对进口钢铁产品启动232调查开始的这轮世界范围内的贸易冲突已经过去一年多了,而全球前两大经济体美国和中国之间的贸易摩擦是其中的主要内容。双方在经过了多轮的贸易磋商后,2018年6月3日,中方就最新一轮的中美贸易谈判发表公开声明,这是这轮贸易冲突的最新进展。
声明称,双方在农业、能源等多个领域进行了良好沟通,取得了积极的、具体的进展。看起来这是一个很大的成果,但考虑到上轮谈判后双方的联合声明所遭遇的结果,仍然需要对问题的最终解决保持警惕。仅仅在半个月前的5月19日,中美双方在华盛顿发布联合公开声明,对中美贸易若干问题达成了部分一致,但仅仅在3天之后,美国总统特朗普就发表对联合声明的不满,在新的一轮谈判前,更是重提将执行对中方500亿美元商品征收特别关税的提案。因此声明中也特别提出,“中美之间达成的成果,都应基于双方相向而行、不打贸易战这一前提。如果美方出台包括加征关税在内的贸易制裁措施,双方谈判达成的所有经贸成果将不会生效。”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到目前为止,关于中美特别关注的问题还没有具体的措施,这也包括之前广受关注的中兴事件,尽管在5月22日中美双方都称已经就让这家公司重新经营的解决路径达成了一致意见。这离该公司被美国商务部激活拒绝令已经过去50天了,美国通过“禁售”制裁,使得这家中国科技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由于要满足美国禁令的要求而无法进行,在上月媒体采访知情人士的报道中称,预计这家公司因为这次事件已经损失了超过20亿美元。
美国发起全球“无差别”贸易攻击事实上,美国发起的这场贸易冲突针对的不止是中国,其发起232调查的钢铁和铝产品主要的进口来源国是加拿大、巴西、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欧盟、日本等,中国在美国进口钢铁产品中的占比不到1%。5月31日,美国商务部长罗斯宣布,美国将从当地时间6月1日零点起,对欧盟、加拿大、墨西哥的钢铁和铝制品,分别征收25%和10%的惩罚性关税。这种针对全世界“扫射”的无差别攻击方式,尤其是对其传统盟友们来说,感到无法接受。在加拿大惠斯勒举办的G7财长央行行长会议上,财长们集体指责美国的贸易行动不仅将破坏全球经济,也会威胁到西方联盟的稳定。
新一届美国政府在“美国优先”原则下,奉行单边主义,在执法上体现为抛弃贸易公平,不遵守协议基本规则,已经引发了全球大多数国家的担忧。事实上,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具有悠久的历史,1930年代大萧条期间制定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导致世界各国纷纷效仿,以邻为壑,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埋下了祸根。对应其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美国也打造了“火力”强大的贸易战“武器库”。
知识产权:337调查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US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在美国主导的WTO成立后,337调查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利器,得到大范围的应用,作为保护国内产业的主要工具。
337调查具有制裁性,是国际上最具变通性和杀伤力的贸易保护手段,凡是337调查认定侵权行为存在的外国出口产品,将通过颁发禁止进口令的方法直接禁止该涉案产品的进口和在美国市场的销售,而且无法规避。另外,337条款已经跨越了国界,在全球范围内的侵权行为均可能被追诉,甚至包括非出口行为。根据337调查普遍排除令规定,一家败诉,连同该国其他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同样也要退出美国市场。
特朗普政府正沿用里根时期以市场换市场的策略,而337调查给予了其关闭本国市场较好的借口。可以预见的是,特朗普政府将联合其他发达经济体,频繁对华发起337调查。以2017年为例,美国对华发起25起337调查,从发起主体看,共计41家企业申请对中国发起“337”调查,其中28家为美国企业,4家为日本企业,荷兰、瑞士各两家企业,韩国、德国、爱尔兰、马来西亚、加拿大各1家企业,从国别来看,美国有联合其它国家发起对华337调查的趋势。从涉案产品看,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为“337”调查重点对象,如电子产品为重灾区,随后依次为运输设备、医疗设备及化工产品等。
2018年1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2017年恶名市场非定期回顾报告》将中国纳入其“恶名市场”名单中。337调查已经成为美国威慑中国的主要工具之一,中国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着更大的国际压力,当然,中国制造产业的高端升级要成功,客观上也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并不广为人知的是,作为本次中兴事件的主角,中兴通讯在2011年以来7次遭遇337调查,其中5起取得诉讼胜利,2起和解结案,可谓战斗力爆表,这实实在在的体现了中兴通讯的创新能力。
“国家安全”:232调查美国232调查,指美国商务部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授权,对特定产品进口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进行立案调查,并在立案之后270天内向总统提交报告, 美国总统在90天内做出是否对相关产品进口采取最终措施的决定。
自1980年以来,美国商务部共发起14例232调查案件,其中有9例发生在里根执政时期。特朗普政府时隔16年再次启用“232”条款,表明其贸易政治与里根政府具有极其相似之处,即频繁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以实现对他国威慑效应,进而减少进口,打开他国市场。
232调查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实行贸易保护之实。5月23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对进口汽车及零配件启动国家安全调查,这让即使是其盟国也非常不满,实在不明白汽车如何威胁到美国的国家安全。
“大杀器”:301调查美国301调查是按照美国301条款,保护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对其他被认为贸易做法"不合理"、"不公平"的国家进行报复。
美国301条款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301条款仅指1974年修订的贸易法第301条,可称之为一般301条款。广义的301条款是指《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第1301-1310节的内容,包含“一般301条”款(关于不公平措施)、“特别301条款”(关于知识产权)、“超级301条款”(关于贸易自由化)和具体配套措施,以及“306条款监督制度”。
需要明确的是,美国贸易法案的301条款是违背WTO精神的。在缺乏国际贸易政策协调的时代,美国频繁使用301条款,实际上是利用国内法律单方面认定贸易伙伴的不公平竞争,具有威慑效应大、惩罚时间长、单边主义凸显的特点,是美国进行贸易保护威慑的“核武器”。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往往就变成了保护主义措施,逐渐引得欧洲、日本等盟国的不满,随着WTO的建立,301调查应用较少,而特朗普政府再次启用“301”条款对华发起调查,表明其对中国贸易威慑正在加码。
之所以选择301调查而不是其它的手段,主要是因为301调查的自主性、广泛性更能达到特朗普政府的短期威慑目标。首先,301条款不需要有任何实际申请人,可以完全由美国政府来推动,因此也不一定是针对具体的产业,更能够体现美国的政府意志,而并非特定的产业目标。其次,301条款可以将受侵害的范围扩展到全球。由此可见,如果要通过政府推动来进行大规模的贸易打击,那么301条款既可以完全由政府主导并选择打击的产业,无须企业“报案”,又压根不需要在国内市场寻找证据。基本就是特朗普政府指哪儿打哪儿了。
2017年8月14日,特朗普指示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对中国发起301调查,内容包括中国是否侵犯美国知识产权、强制美国在华企业技术转让等。随后拿出1333种产品的清单,实属大规模杀伤武器。
产业损害救济:201调查美国201条款,指美国1974年贸易法201-204节,根据201-204条款的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至美国的产品进行全球保障措施调查,对产品进口增加是否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作出裁定。USITC完成调查后向总统提交报告并提出措施建议,由美国总统做出最终措施决定 。
2017年5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国内光伏企业Suniva申请,对全球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201调查,2017年9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经过4个月的调查后,做出损害裁决,认定进口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将研究对进口产品采取限制措施,随后,中国对美国光伏产品的出口额大幅回落,充分证明了201调查的有效性。
反补贴、反倾销调查反补贴、反倾销调查,以及保障措施是WTO框架下的常用贸易救济手段。
中国连续21年作为全球遭遇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预警及应对措施。2017年全年,美国对华发起16起贸易救济调查,较2016年减少3起。由于其效用下降,特朗普政府可能在反倾销、反补贴的威慑效应方面采取行动以增强其效力。比如,否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继而沿用“替代国价格”增加其反倾销胜诉的概率;以及“主动”发起调查,2017年11月28日,美国宣布“主动”对中国输美铝产品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这一行为沿用了里根政府对日本半导体行业的政策,即政府部门“主动”发起调查。
互惠互利是国际经贸关系的不变规则从本次特朗普政府发起的全球贸易冲突的过程来看,美国可以说是火力全开,引发了全球各国对美国孤立主义、单边主义的声讨,即使是其盟友,不满的声音也正在增多。
在加拿大惠斯勒举办的G7财长央行行长会议上,来自于美国传统盟友的各国财长们罕见声明:虽然美国是七国集团中规模最大,最重要的成员,但在下周召开的G7领导人峰会上,如有需要,将会果断对其采取行动。
援引媒体的报道,法国财长称“特朗普政府祭出的钢铝关税法理上令人难以接受,政治上有失公平,经济上存在危险性。”加拿大财长直接指出,美国最新宣布的钢铝关税糟糕透顶。日本财长麻生太郎也批评称,“感到非常遗憾,单边保护主义无益于任何国家。” 而德国财长会前就曾向记者表示,美国单方面征收关税是一个错误且不合法的行为。他提到,“我们有在国际层面确定的明确规则,美国的做法违反了这些规则。”
也有分析认为,美国向各国挥动贸易大棒,是想以贸易手段向各国施压,以双边谈判重建对美国更为有利的贸易规则,这些都只是为达成符合美国利益谈判而使出的手段。回到美国对中国施加关税的清单会发现,在美国制裁的1333种产品中,有超过70%,共计927种产品是与中国的“制造业2025”相关的。其中很多产品事实上是外商直接投资或者关联企业所生产。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在华经营的最大的500家出口企业中,只有42%是中国所有企业,而58%的是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针对这些产品施加特别关税,不仅损害中国的利益,美国企业自身的利益也同样受到损害。对于中兴事件来说,对中兴通讯的“禁售”直接影响到了美国的企业,这家中国公司每年从美国采购超过20亿美元的产品。
而奉行“美国优先”,实际操作中以孤立主义、单边主义执行外交和贸易政策的美国,可能还面临着损失国际影响力的后果,尤其是他们在国际关系中屡次“翻脸”而消费了其国家信用过后,这种损失将会更大。而奉行更开放政策的中国则将更快的融入到国际秩序中。
全球经济的发展证明了单边主义在国际关系中是不得人心的,正如法国总统今年4月在美国国会中发表的演讲中所说,“我们可以选择孤立主义,撤退和民族主义。对我们来说,这是一种对恐惧的暂时补救”,“但是关闭通往世界的大门并不能阻止世界的发展……我相信,如果我们决定睁大眼睛,就会变得更强大,我们将克服危险,不会让极端民族主义的暴力工作动摇一个充满希望的世界。”
同样,贸易战不能让我们免于恐惧,经过20年的全球化发展,全球各国经贸关系已经走向高度依赖,任何孤立于这个系统的国家都将承受巨大损失,只有以和平谈判的方式,构建互惠互利的全球经贸关系才是最符合各国利益的正确路径。中国和美国双方关于中美贸易的多轮磋商,正是反映了两国对彼此关系的正确认识,双方相向而行,不打贸易战,建设性的构建双方经贸关系。
而作为中兴事件中的主角,中兴通讯被普遍认为是中美之间经贸高度依赖性的标志之一,在双方的经贸磋商中被双方所重视,必将会寻找到重新回到经营轨道上的解决方案,而中兴通讯在此事件过程中坚守合规、坚守信用、坚持自主创新,积极履行对相关方的责任,保持研发团队稳定,并以其核心的能力取得更大的发展,继续作为加深中美关系的标志而存在。
参考资料:
1、兴业研究:揭开特朗普对华贸易战的“军火库”
2、徐建炜、李志龙:中美贸易战的“术”与“势”
3、张立伟 :中美之间的“国家猜忌”
(责任编辑: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