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小组长罚款 基本农田非法取土的处理“蜻蜓点水”

25.02.2016  08:44


龙虎网讯 2016年元旦节前,六合马鞍发生一起打着为民清淤的旗号私自倒卖黄土的案件。问题曝光之后,多方进行了持续时间很长的调查,调查结果是情况属实——然而,这起以为民名义进行的非法卖土行为,最终的处理结果却让人大感意外:责令恢复原状,最重的处罚只是当事小组长罚钱。

金陵晚报记者 于志兵

说是清淤 却拖走了黄土

去年年底,六合马鞍街道黄岗社区村组安排人对村中池塘进行清淤,水被抽干,淤泥被扒出后,被清走的却成了淤泥下方的黄土,计划清理的淤泥,则留在了现场。

现场一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卖土,是在搞环境整治,免费帮池塘清淤。这片池塘属于集体土地,是当地人自愿给人取土清淤的。

但知情村民揭露,社区干部所说的,并非实情。黄岗社区前石组村组长也表示,取土是得到社区默许的。

接到举报的国土所检查后称,现场部分土取走了,运到了马玉线建设路基上。现在国土所已经追到了现场,一方面要求现场的机械、挖机全部撤离,同时要求马玉线项目部负责人接受询问调查。

国土局意见:恢复原状

报道出来后,记者随即联系了马鞍街道,街道宣传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案已经由南京市国土局六合分局监察大队接手处理,街道的意见是等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之后根据大队对案件的定性,再对涉及该事件的人员进行处理。

记者又联系了六合国土分局,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比较复杂,需要些时间。

调查一直持续了一个半月。2月23日,记者再度联系了分局人员,对方表示,已经有结果了——经过核查,该地块取土面积为6873.9平方米,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

文件称,通过调查,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在取土过程中,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的二十三条,对该行为,可以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处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最终的处理结果是:第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整理地块恢复原种植条件。第二,将牵涉林地的部分案件移交六合区农业局处理,第三,通知马鞍街道,以便街道工委对其中涉及的监管责任缺失等问题进行调查。

结果一目了然:处理结论只是责令恢复,违法采土最终没有任何惩罚措施。

为何会是这个结果?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条例赋予的权力只能到这部分,因为对方取土的地块,在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但却未占基本农田。

最终处理:小组长罚钱

从马玉线工程取土点的现状看,取土较深,农用地破坏严重,恢复难度比较大。

从全区交通水利工程取土情况看,工程取土均未办理用地手续,普遍存在取土点随意性大、村组私下协议卖土,农用地或耕地破坏严重等情况。

在向上级单位汇报的材料中,六合国土分局对情况的分析还是比较严重的。

记者随即来到了马鞍街道,该街道宣传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土分局的意见已经发到了街道,街道也根据情况进行了处理:非法收入没收,当事组长罚款,安排人员监督恢复。

这个处理结果,和街道在进一步规范取土文件中的严厉措辞,大相径庭。

当地居民对该处理结果表示了失望:“这样情节清楚的违规,都处理得如此淡,这等于是在鼓励后面的人继续非法取土,我敢肯定,这一定不会是马鞍最后一起非法取土。

抱薪救火

在马鞍,直接被媒体曝光的违法采土事件已不是第一次了,为什么这里的非法采土如此疯狂?剖析该事件可以让我们洞悉其中的原委。

违法已经“违出了经验”——他们巧妙地回避了高风险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里下手,但不动基本农田,如此一来,即便被逮个正着,能奈我何?

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是一体的,破坏了保护区设施,基本农田受损是必然的,然而,这么严重的行为,最终只是一个小组长扣钱了事,这不能不说是咄咄怪事。让人不能接受的是,一切的不合理,却都可以“合理地被解释”。

羊丢了,这一次“丢羊跑狼”,让我们看清了漏洞之所在,可惜看到了依然无济于事:我们有条例,有文件,有声色俱厉的态度,这一切都没有用,马鞍此刻最需要的,是一个具有打击力的拳头。用现在这种手段治理非法取土是抱薪救火。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刘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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