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军主持召开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
11月2日,省委书记、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志军主持召开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抓好省委十次全会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部署的落实进一步提出要求。罗志军强调,要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省领导弘强、王炯、樊金龙、王燕文,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省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大家一致认为,新颁布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管党治党的两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好这两部党内法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
罗志军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各方面纪律。《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的最新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学习宣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省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要切实抓好广大党员的学习,推动党员干部时时铭记、处处践行党的纪律要求和纪律底线。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两部法规真正落实到位。
罗志军强调,要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强大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更加从严,坚持明纪在前,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制止,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及时纠正,加以警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管理监督更加从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要”要求,切实加强对干部的从严管理监督,使干部成长全过程、工作生活各领域、思想行为各方面都置于严格管理监督之下;执纪问责更加从严,更好地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以刚性的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落实到位、执行到位,更好发挥党的纪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根本性作用。
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意见的《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等五个文件。
罗志军指出,省委十次全会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作出了具体部署,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再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能责任要再强化,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要深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新情况,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难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加符合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要把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工作指导到位,服务支持到位,压力传导到位,真心实意为基层党组织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省委十次全会《意见》精神,弘扬严实作风,就工作推进拿出具体举措,使各项工作再往下落一个层次,做到融入日常、抓细抓实、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要认真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要求,确保专题教育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