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租车遭遇"放鸽子" 提醒:网上消费也要尽量签约

14.04.2015  10:12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雨花台区消协近日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在网上找到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车辆,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到了约定时间消费者被“放鸽子”,差一点赔了夫人又折兵。

  投诉人王先生是一家外地企业经营主,早在2月初他就安排全体公司人员在3月10日到南京参加工作培训,王先生决定租车来解决从火车站到培训中心的交通问题。他通过网络平台搜索到一家位于雨花台区的汽车租赁公司。双方通过QQ约定租赁两辆大巴,并通过支付宝转账2000元定金。到了约定日期,王先生一行人翘首以盼却等不到所租大巴车,拨打对方电话也一直无法联系。无奈之下,王先生只有找到别的汽车租赁公司,为此还多花了几千块钱的租车费用。

  感到受骗的王先生拨打12315投诉,消协调查发现,该公司当时负责和王先生联系的工作人员已辞职,且离职时没有及时交接工作,导致公司并不清楚王先生预定情况。经调解,汽车租赁公司同意退还2000元定金。

  时下网络下单、网络消费已日趋成为一种消费趋势,随之发生的违约、欺诈行为比比皆是。消协提醒,网络消费行为也要尽量签订合约,注明履约时间、地点及违约后果,以免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没有证据证明而蒙受经济损失。 (雯婷春燕)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