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1月26日,国家网信办公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网络敲诈勒索案件4起,涉有偿删帖案件6起。包括2014年备受社会关注的上海21世纪网涉敲诈勒索案,以及原中央外宣办副局长高剑云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删除网上负面报道等提供帮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一案。
上海21世纪网涉敲诈勒索案。2014年9月,财经媒体21世纪网包括主编、副主编在内的相关人员,因涉嫌特大新闻敲诈案被上海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经查,21世纪网先后迫使100多家IPO企业、上市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收取每家企业20万元~30万元费用,累计数亿元。
江苏昆山周禄宝网络敲诈勒索案。2015年1月22日~23日,被告人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案在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6月~2012年8月,周禄宝以网上“曝光”负面消息为要挟多次索得非法钱财;2012年9月~2013年1月,以为河北唐山一小区216户业主维权为由,在网上发布大量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面帖文,通过中间人索要80万元。
江苏徐州社会焦点网、今日焦点网等网站系列敲诈勒索案。2014年10月,社会焦点网、今日焦点网等6家网站负责人仲伟与窦某、姚某、阮某等4人,分别以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4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50万元不等。该犯罪团伙自2008年起,假冒记者身份,实施敲诈勒索120次,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湖南衡阳格祺伟网络敲诈勒索案。2014年4月,网络“大V”格祺伟被正式移送起诉。经查,微博“意见领袖”格祺伟多次通过虚构、编造、夸大相关事实的手段,在互联网上不断发布涉及全国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名人的大量信息,并以曝光负面信息、发帖为要挟,或以删帖为名向当事人敲诈勒索钱财。
江苏南京“黑客”有偿删帖案。2014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谭某有期徒刑5年,王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经查,2013年年底,杭州某网络公司技术总监周某伙同谭某、王某,利用谭某通过“黑”进网站非法获得的西祠胡同网站多个版主账号及密码,提供有偿信息删除服务。
广东深圳腾讯网编辑有偿删帖案。2014年9月,北京市人民法院二中院作出终审裁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腾讯网新闻中心健康频道原编辑王某有期徒刑6年。经查,2009年11月~2012年8月,王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助李某及多家公司删除腾讯网网络信息,非法收受19.4万余元。此外,王某还向搜狐公司网安中心高级经理何某行贿49.95万元,请其协助删除其他网站负面信息。
北京杨秀宇有偿删帖案。2014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杨秀宇有期徒刑4年,罚金15万元。经查,2008年至2013年,杨秀宇任法人代表的“尔玛天仙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尔码互动公司”,多次以有偿提供删帖和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获取非法经营收入总计达75万元。
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有偿删帖案。2015年1月16日,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该公司3名高管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因向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涉嫌非法经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审。检察机关指控:该公司自2012年~2013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帖信息服务,经营额达21.82万元。
原中央外宣办副局长高剑云案。2014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宣布,原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五局副局长高剑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经查,高剑云在2008年~2010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删除网上负面报道等提供帮助,索要、收受贿赂数额较大。高剑云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目前已经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有关线索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海南海口魏壹宁有偿删帖案。2014年11月,海南省海口市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队长魏壹宁有期徒刑10年。经查,2009年8月~2012年8月,魏壹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删帖收受“好处费”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