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众筹,请划定“楚河汉界”
新华报业网讯 “投资千元,你就能成为一家餐厅的‘股东’,坐享超过50%的年回报率!”当下,一种源于美国的股权众筹创新模式在国内蓬勃发展。一般由项目发起人通过网络平台在预设的时间内为项目筹资,投资网友将成为项目股东,得到预先承诺的回报。资金投入的低门槛和众筹平台的高承诺,让人感觉“老板梦”似乎触手可及。然而,近日闭幕的中国(南京)互联网金融领袖千人峰会上,“网络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边界何在”成为热议话题。
“目前世界上网人群中90%可以接触到众筹项目,众筹已遍及世界160多个国家。这是民间资本的创新投资路径,也是产业与金融的很好结合。”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负责人杨东在坚定看好网络众筹的同时,话锋一转:网络众筹是互联网新生事物,与之相伴相生的是法律空白、经验欠缺、风险未知。“看上去很美”不等于能够经得起市场检验。
“筹资项目完成后回报达不到预期怎么办?项目筹资规模和市场风险由谁来评估?参与分红不参与管理的股权人对项目运行状况的知情权该有多少?”峰会主办方、人人投网络科技公司CEO郑林一口气抛出数个问句。尽管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明确将众筹列为互联网金融的几大模式之一,但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健全,在业界,众筹“坑爹”的现象并不少见。为规避风险,“人人投”专门建立众筹征信制度,把不讲诚信的投资人和项目方列入黑名单,在国内100多家股权众筹平台上信息共享。但是,单个企业的创新做法,尚难形成行业的整体规范。
与会专家呼吁,目前,一些众筹金融项目具有非法集资四个典型特征:未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可以说是“游走在罪与非罪的边界上”。当务之急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新生事物立规矩、上笼套,维护普通投资人的权益。
本报记者 王世停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