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获合法地位也强化双向责任

30.07.2016  18:06

  28日下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车和预约出租车两类,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同时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断创新规范发展;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7月28日《人民日报》)

  网约车这一新鲜事物,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了很大冲击,一些地方对网约车也并不认可,网约车如同地下黑车一样,一方面让网约车容易不受官方待见,其自身发展屡屡受阻;另一方面,对其缺乏相应的监管,没有相关制度制约,容易让网约车野蛮生长。比如媒体时常报道的在网约车驾驶员身上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诸如有犯罪前科的人从事网约车服务,对乘客实施抢劫或是强奸。有的网约车司机驾驶技术较差,或是网约车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这样的话,开车上路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仅对乘客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威胁,也会威胁到道路交通安全。

  网约车新政的实施很有必要,给网约车以合法地位,可以让网约车光明正大地发展壮大。从网约车《暂行办法》可以看出,其设置了驾驶员准入条件、车辆准入条件等相关规定,比如驾驶员准入条件就包括: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而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将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这样的条件不可谓不严,而只有严标准,才能让乘客多几分安全与放心。

  网约车获得合法地位,满足条件的私家车可按一定程序转化为网约车,这是对网约车这一行业的认同。网约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不是政府管控的结果,而是市场化的结果,给予其合法地位,是尊重了市场规律。但给网约车以合法地位,并不是今后就可以放任自流,而是更要加强监管,尽好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也就是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各安其位,各尽本分。所以,网约车获得合法地位,对政府与市场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网约车的出现打破了出租车的垄断地位,为公众出行带来了方便,也能让公众付出合理的价钱而享受到更舒适的服务。给网约车以合法地位,加强网约车监管与监督,才能杜绝网约车乱象,才能让网约车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为民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但需注意,不可把网约车当成传统的出租车一样管起来,否则还是会让网约车步出租车的覆辙。要给网约车足够的自由空间,政府做好自己的监管责任就可,不能把手伸得太长,或把手又错装在政府的身上。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