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网站代理吸收赌资200余万 南通一男子被检方批捕
因在网络赌博中输多赢少,为了赚取非法利益,一男子担任境外赌博网站代理,短短5个月吸收赌资200余万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检察院对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男子吴某批准逮捕。
吴某现年51岁,江苏省南通市人,初中文化,因赌博曾多次被行政拘留和判刑。2015年上半年,吴某开始在某赌博网站上进行百家乐赌博。因为老是输钱,吴某便决定在网上申请做代理,换个法子搞钱。很快,有个自称“宋先生”上家与吴某联系,让吴某帮忙发展会员,并帮会员充值、结账,“宋先生”将每月按照输赢情况给吴某结算报酬。“发展6到8个会员参与赌博,工资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这个稳赚不赔的差事可比天天输钱好多了,吴某立刻应承下来。他根据“宋先生”的要求,在自家的电脑上先安装了一个赌博软件的客户端,然后又从“宋先生”那里拿到了一个管理账号。
之后,吴某给好几个相熟的赌友开了账户,让他们在网上赌博。有的直接去吴某家里赌博,有的由吴某告知账号、密码,赌友们自己在网站上赌博。“宋先生”每周一给吴某5万到15万元左右的积分,吴某把这些积分分配到各个会员账号上供他们赌博。如果会员赢钱,吴某向“宋先生”要钱转给会员,反之,会员通过吴某把钱转给“宋先生”。
2016年11月以来,吴某利用其掌握的管理账号,先后为应某、曹某等数人开设赌博账号,进行筹码“上分”,提供网络链接。应某、曹某等人登录赌博网站后,进行视频“百家乐”赌博,吴某再根据参赌人员的输赢情况与“宋先生”结算赌资。至案发,应某、曹某等人在吴某提供的会员号投注赌资共达200余万元,吴某从宋先生处拿了2万多元工资。
吴某涉嫌开设赌场一案,由南通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吴某于2017年4月27日被抓获归案,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之中。
办案检察官提醒,目前,赌博正呈现着向网络蔓延的态势,特别是很多境外网站,利用其服务器不在国内的“优势”,大肆在国内发展会员进行赌博,并通过吴某这样的网站代理管理账户和吸收赌资。承办检察官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许可备案管理,对网络代理商实行严格审查,尤其对境外赌博网站要及时采取技术措施,屏蔽相关信息,根绝其猖獗延伸的势头。(葛明亮、王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