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江苏四类公证不需群众提供证明材料

15.02.2017  23:37

  法制网南京2月14日电 记者丁国锋 江苏省司法厅今天上午举行发布会,向媒体发布了聚焦富民15项举措。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庭朴在发布会上介绍,江苏将通过减少公证证明材料、减免办理公证费用、建立“公证存管平台”,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水平。

  其中,围绕进一步解决“证明多”、“证明难”、“奇葩证明”等问题,坚持精简便民原则,对涉及户籍证明、死亡、学历、学位等四类公证,无需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由公证处主动调查取证。对省内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年满80周岁的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公证费用减半;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办理公证,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的减免公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