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查询结果的异议
15.05.2015 11:58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您认为查询告知函存在瑕疵、错误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后最长20个工作日内回复异议申请人。对人民检察院的复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重新复核。
异议申请,可以在互联网申请页面的“投诉与异议”栏目提交,也可以直接向受理查询申请的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异议,但都必须附相关证据材料。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5.05.2015 11:58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