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访者入县志”让谁留恶名?

27.07.2015  12:03

  陕西旬阳县7月25日因一项“缠访者进入县志留‘恶名’”举措备受关注。据媒体报道,作为“扭转社会风气”的新机制,这项举措最早于今年6月该县县委全体会议上提出,称“今后,凡是我县重大缠访赴省进京访者也将进入县志‘青史留名’,只不过,留下的是遗臭万年的‘恶名’。”25日晚,旬阳县方面回应称,所谓“记入县志”本意不是为了阻止民众正常信访,而是专门针对那些专业的闹事者。

  一些地方存在一些久拖不决的信访老大难,头疼之下,地方政府往往会将他们打入另册,严密监控其一举一动。此前司空见惯的是,有些地方政府不惮于权力越界,采取将当事人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或暴力截访等方式。如今旬阳县试图将信访老大难收入县志名录,更令人倍感震惊,旬阳地方官员滥用权力,可谓到了极致。

  按照旬阳县的官方回应,“记入县志”本意不是为了阻止民众正常信访,而是专门针对那些专业的闹事者。的确,他们不可能每出现一个访民就会在县志上添上一笔,版面虚位以待的应是那些他们眼中的“缠访者”。这就需要解决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当事人究竟是“正常上访”还是属于“闹访”,由谁来认定?是不是经过若干回合之后,但凡不听话的访民一律都以“缠访者”论处?

  旬阳县称,启动这个机制旨在“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可旬阳官方的口气中,访民俨然成了敌对者,称对“扯皮”、无理缠访的、经听证后继续上访的确定为旬阳“老扯”、“麻名儿”、“燃筋头”,记入旬阳县志。如此对访民的随意妖魔化和侮辱,哪有丝毫公信力可言。访民在信访过程中若有任何违法行为,该依法处理就依法处理是了,何必再行法外的一套?

  退一步讲,即便有些访民违法了,但是,其所受的法律制裁,也只能罪罚相当,地方政府不应在法律的惩罚之外,再侵害其名誉权。一个访民再缠访、闹访,都非杀人越货那样的罪大恶极。旬阳县政府欲让缠访者“县志留名”,背后对一些访民怀有多大的恨意与敌视?以这样的心态,又怎能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信访老大难成因复杂,个案情况亦千差万别。“缠访者入县志”的荒谬,甚至经不住我们信手举个假设来反讽:假如呼格吉勒图案就发生在旬阳县,长达18年间,矢志上访的呼家人岂不是早就被以“缠访者”身份“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了!而一朝真相大白,旬阳县料理的诸多后事上必少不了要忙于修志。

  国家《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不得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对照之下,旬阳县无疑是违法了。以法治思维才能破解信访困局,缠访若是违法应当依法治理,而不能法外处置,这是基本的原则。事实上,旬阳方面如此缺乏法治意识,恐怕才是对政府公信力更大的伤害。

  貌似创新的“缠访者入县志”信访举措,或许不过是头脑发热的产品,它看上去很像是当地政府高悬手中的一大报复工具:顺我者为良,逆我者为恶。但是,海晏河清不是打出来的、也不是吓出来的,英名、恶名归根结底是由民众口碑传颂出来的,任何经不起法治考量与历史检验的执政败笔,才真正会在民众心中那本“县志”上留下恶名!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