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查设卡岂容闯 妨碍公务进班房

18.11.2015  19:25

      2015年1月25日凌晨,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根据指定在江阴大桥主线收费站由北向南方向拦截涉嫌犯罪的越野车,当时,警察关闭了所有道口,并在各道口派警力缉查。

  “目标车辆出现!”大约0时40分左右,一辆奔驰越野车由北向收费站驶来,该车正准备右转从ETC车道通过,司机刘某发现前方警察缉查,遂加速向2号车道驶去。执勤警察举手示意其停车,但该车不但不减速,反而强行冲卡,差点撞到警察,警察紧急避让后,该车直接冲断了收费道口的栏杆,撞损停在道口的一辆警车,快速向江阴大桥逃逸。事故导致车、物损失共计人民币3125元。  次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向警方投案,其对在江阴大桥主线收费站强行闯卡的事实供认不讳,主动赔偿全部损失。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刘某明知警察依法设岗缉查,在警察对其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的情况下仍然强行闯卡,其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已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 。近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认定其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对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