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 南通大学6月19日面试
05.04.2016 12:40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4月5日讯 (记者沈雪梅)江苏省11所试点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全部出炉。本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南通大学的面试时间为6月19日。
与去年相比,今年部分高校招生门槛有所提高,例如报名条件中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提高,进入面试资格的考生名额缩减。还有多所高校今年减少了招生专业,但所列专业均为学校优势专业。不少学校给予获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以降低到本二线录取的优惠。
南通大学今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选拔程序依次为资格审查、缴费与确认、报到、面试、确定入选考生、志愿填报等。对于参加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将按照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200%,根据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
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面试的基础上,南通大学将结合考生高考成绩等相关要素,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100分,按35%计入;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5分,按实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分,按实计入;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6分,按实计入。以上五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
报考南通大学的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50%者,满足其第1专业志愿录取;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50%以后者,满足其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录取。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编辑: 廉昕朦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05.04.2016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