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 放权更彻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要彻底放权,也要有效监管。按照国务院和中央编办部署,江苏正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各地探索实践情况如何?日前,记者跟随省评估组深入苏州、常州、南通、泰州等地实地探访。
综合到啥程度:
一个县域5—7支执法队伍
在县级层面,我省已完成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泰兴在此基础上,将市商务局、市粮食局的行政处罚权交给新设立的市场监管局履行,撤销工商、质监、食药监、商务、粮食等5支执法队伍,组建泰兴市市场监督稽查大队,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的行政执法。
以往,仅在农业领域,就有5支执法队伍,分别是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泰兴将这5个领域的195项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由市农委履行,组建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实现了“五合一”。
“结合本地实际,泰兴在7个领域探索综合执法,将执法职能相近、对象相同、方式相似的执法职能和机构整合起来。”泰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徐旭洲介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3个领域采取部门内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在市场监管、农林水利、城乡建设、文化旅游4个领域采取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
如皋将县域范围内分布在18个部门的26支队伍、32个科室的执法职能和机构整合,组建6支综合性执法队伍。该市将商务、粮食等部门的执法职能交给市场监管局,由各基层分局行使,构建了“大市场、强基层”的监管执法格局。目前,“如皋模式”已在南通其他5个县(市)和通州区全面铺开。
从全省来看,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是推进综合执法的重点领域。改革试点一年多来,相关地区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因地制宜推进部门内整合、跨部门整合和区域内整合,一个县域范围内最终形成5—7支综合执法队伍。
层级如何消减:
市县两级不重复设置同一队伍
常州在全省率先组建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将文化市场、文化遗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5项职能统一整合,隶属于市文广新局,主城区的天宁、钟楼、新北3个区不单设综合执法队伍,由市支队统一监管。
按照改革部署,由基层监管的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省政府部门原则上不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现有执法队伍逐步充实监管服务力量。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市和市辖区执法职责分工,在设区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不重复设置职责相同的执法队伍。
执法队伍设置,不能层级重复,更应因地制宜。昆山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国家级试点地区,该市撤销原交通运输局运政稽查大队,不再保留“昆山市公路路政大队”牌子,组建市交通运输道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市范围统一行使公路管理、运输管理、机动车维修管理3个部门的执法职责,实现“上路执法一辆车、处理问题一班人、出了问题找一家”。
县(市、区)以下的乡镇街道,有条件的区域可以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即整个区域范围内只设一支执法队伍。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是南通主城区的“北大门”,经济活跃、人员密集,通过设立街道综合执法局,承接了区城管、市场监管、农工、卫计、环保、公安等部门下沉的143项执法监管职能。“区相关部门的人员与执法职能调整同步,编制划入街道综合执法局。”钟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徐锋介绍,改革后,以街道办事处作为主体集中行使执法职能,监管重心下移,市场秩序、市容环境明显优化。
监管如何有效:
着力破解“看得见管不着”
昆山将原先分散在市商务局各科室的执法权集中到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从“多次检查、多项监管”向“一次检查、集中监管”转变。比如检查一家酒店,集中进行酒类流通、单用途预付卡、餐饮业经营管理等监管,既减轻企业负担,也提高监管效率。
“以前执法人员到了酒店,发现多个方面的问题,但受制于执法权限,只能处罚其中一类问题,其他问题‘看得见却管不着’。”昆山市编办主任金琪介绍,随着改革深入,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的监管领域也在扩展,除了前面3个领域,还增加了家电维修、商业特许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家庭服务业、典当。
从重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有效监管,综合执法是关键一环,各地正在探索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
执法检查频次多少合适?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不擅自开展检查。试点以来,各地综合执法局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但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
信用监管如何更有效?常州将在建工程执法检查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同步录入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将建筑企业的信用考核结果引入工程项目招投标,在全省首创技术、价格、诚信“三合一”评标系统,消除了“最低价中标”带来的弊端,遏制了围标串标,形成优质与优价的良性循环。
据评估组调查,试点地区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满意率为96.3%,投诉举报人满意率为91.8%,行政相对人满意率为84.1%。专家认为,改革试点以来,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分清了“减权”“放权”后各级各部门审批、监管、执法和服务责任。通过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限制了自由裁量权,实现了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
本报记者 黄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