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创出“广西经验”
记者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看到两组不寻常的数据:第一组是“反差”数据。今年以来,与最高检的群众上访量上升相比,从广西到最高检的上访量却同比下降了53.7%。第二组是“突破”数据。今年1月至11月,广西检察机关审查办理控告检察新增业务达3875件,在推进涉访涉诉信访改革,尤其在控告检察新增业务方面有了突破性的发展。
“这两组数据与广西检察机关推行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密不可分。通过这个平台我们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在解读这两组数据时,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这样认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09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为民检务新路径,在全国率先试水“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已经建成“综合性受理平台”86个。
功能配置完善是“亮点”
“大厅环境非常舒适,为律师准备的阅卷室等设施以及复印机等设备一应俱全,来这里办事相当顺利,效率很高。”近日,前来办案的陈律师对崇左市检察院“综合性受理平台”赞不绝口。
广西检察机关“综合性受理平台”的设置包括成立“检务受理接待中心”,整合控申接访、案件管理、职务犯罪预防、民事行政检察等涉及对外受理接待事务的业务,统一对外受理接待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中心下设“综合性受理大厅和窗口”,具体办理对外检察接待受理工作,形成协调配合、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对外受理接待工作新格局。大厅设置了案件受理窗口、查询服务窗口、检察长接待室等,接待功能齐备,便民设施一应俱全,安保设施十分到位。不少检察院还以窗口大厅为依托,逐步朝检务公开、网上举报、12309举报电话、信访接待、案件受理、信息查询、矛盾调处、联络之窗等多种职能方向发展。
广西检察机关还陆续出台了《检务受理接待大厅工作规程》《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工作职能》等相关配套制度,完善了《检察长接待日和批阅重要来信制度》《业务部门负责人定期接访制度》《律师阅卷制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综合性受理平台”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方便群众是“重点”
记者观察到,广西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的最突出特点就是“便民”。除了功能设置彰显司法为民的思想之外,大厅的布局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无一不贯穿着“利民、便民”的理念。大厅设有来访人专用电话、法律法规读本和漫画、报刊栏、饮水机、紧急备用药箱、无障碍通道等,以庄严、美观、大方、舒适、便捷打造文明有序的人性接待环境和秩序。
———在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律师或当事人不必像原来那样进入检察院办公区逐个部门找人,费时、费神、费力。仅需在大厅就可完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卷宗的阅读、刻录及导出等工作,便捷而高效。
———为避免群众长途奔波之苦,梧州市两级检察院建成了远程接访视频系统,视频接访从城市中心直接连到边远的乡镇,让群众足不出乡镇就可通过设在乡镇检察室的视频设备与100公里外的市院“综合性受理平台”的检察官隔空对话,表达诉求。
———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的崇左市、防城港市、百色市的两级院专门安排熟悉壮语、苗语和越南语、泰语的检察官在“综合性受理平台”配合开展受理接待工作,以解决接待少数民族群众的语言障碍问题。
广西检察机关把“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成了“接地气,顺民意,解民忧,化民怨”的人民群众满意的示范窗口,避免了多头受理、多头办理、多头管理、多头答复、踢皮球以及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为群众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
化解矛盾是“终点”
“感谢检察官为我们化解了这次纠纷。”近日,梧州市检察院利用“综合性受理平台”,在民行、控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解了梧州市某汽车贸易公司与王某、梅某及梧州市水产畜牧试验场等涉案金额为156万元的租赁合同民事申诉案件,败诉方气消,胜诉方兑现。
从2009年建设“综合性受理平台”以来,梧州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来访1600余人次,受理移送案件6500多件,接受法律文书7000多份,接待律师500余人次,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万余次,充分发挥了“综合性受理平台”化解矛盾的功能和综合性服务功能。
为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广西检察机关制定了“综合性受理平台”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内容包括:推行首办责任制,建立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联合接访工作机制和公开听证等制度,完善检务公开、监督保障、司法救济及社情民意调查等制度机制,确保群众的诉求尽快解决,就地解决,努力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群众满意度。
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的“综合性受理平台”还开通了“惠民检察热线”,自2011年开通以来,年受理量均达上千条,被当地群众誉为服务百姓、保障民生的“贴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