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中:积极维权追回服刑人员被扣押合法财物
22.06.2016 11:11
本文来源: 检察院
4月底盐城监狱十二监区服刑人员王某某来信,反映称其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手机、皮包等财物被公安机关扣押,后被移送至法院,法官解释称已被没收,但判决书中并未载明。检察室迅速与当地检察机关联系,并寄去相关申诉材料。日前,当地检察机关发函反馈:该案被扣押的相关财物已移送至原审法院,因无法联系王某兵本人及其家人,目前所有合法财物均由法院依法保管。大中院检察人员及时将调查结果告知王某兵,并建议通过家人或在本人刑满后前往原审法院领取财物。
至此,一起涉及服刑人员合法财产权益的申诉案件,得到了圆满处理。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2.06.2016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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