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统计局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13.09.2016  22:44

近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司法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项目创新奖的决定》(苏法宣办〔2016〕13号),南京市统计局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成为全省统计系统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统计“六五”普法期间,南京市统计局紧紧围绕统计改革和发展大局,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学法、用法、守法相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以突破创新、彰显特色、注重实效为目标,加强领导抓保障,突出重点抓落实,创新形式抓实效,普治结合抓提高,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统计法治建设进程,使全社会的统计法制观念和统计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统计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得到了普遍增强,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拟稿人:吴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