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统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

28.12.2015  18:57


  日前,镇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联合发文《关于统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镇政法[2015]30号),对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实施了统一。
  此次执法文书统一工作是镇江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制定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了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的要求,有效规范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该文书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