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实现审计事业新发展

21.03.2015  14:05

  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讯 近期召开的全市审计工作会议明确,审计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大主题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实现审计事业新发展。

  2015年,全市审计机关将围绕“审计监督全覆盖、项目管理全过程、队伍建设全方位”目标,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的揭露查处,发挥好审计在维护群众利益、推动依法治国、促进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上的重要职责,为谱写“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泰州篇章贡献力量。

  加强审计基础建设

  大力发扬务实进取、奋力争先的优良传统,以审计项目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切实加强审计基础建设,提高审计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着力提高审计专业化水平。抓好审计人员职业素养和审计队伍专业素质提高工作,扎实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着力引进审计专业化人才。招录或调进具体从事审计业务的人员,除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具有审计业务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以及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财经、法律、计算机、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加大审计专业化培养力度。坚持按需施教,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创新技术方法,大力开展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

  着力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强化审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意识,为审计工作健康发展筑牢基石。严格规范审计行为,坚持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建立审计责任追究机制,严把审计质量“生命线”,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和审计审理工作,有效约束审计自由裁量权,保证审计权力不缺位、不越位。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着力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探索应用“云计算”、数据挖掘、模拟仿真、智能分析等新兴技术,加大数据集中和分析力度,精确定位、精准发力,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培养信息化审计骨干力量,为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完善审计信息化在“三公经费”检查和房屋征收审计中的应用,力争年内建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子系统和投资审计子系统,建立起类别齐全专业化的数字化审计平台,满足信息化快速发展的需要。

  强化审计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四不一及时”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审计人员的自觉行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实、高、新、严、细”的作风建设要求推动工作、取信于民。认真贯彻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在全市审计系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一把手”将主体责任肩扛手抓,主动作为;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工范围内人和事的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突出主责主业,加强对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审计人员的监督,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

  突出审计监督重点

  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资金使用绩效、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的审计力度,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发挥审计的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组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重点检查稳增长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力度。始终贯穿绩效审计理念,从推进全口径审计入手,把着力点放在促进提高公共资金绩效上,既促进用好增量资金,也促进盘活存量资金,避免闲置浪费。不仅关注财政收入的真实性,而且关注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和绩效,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等问题,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落实情况,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关注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加大审计力度,促进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对社保、医疗、教育、“三农”等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揭示反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管理不善、效益不佳等问题,促进找准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保障民生政策落地生根,实现经济建设与民生建设有效互动、良性循环。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下半年,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计。

  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既关注工程造价,又关注招投标、物资采购、土地征用、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由造价审计为主向管理审计、效益审计、责任审计并重的转变,推动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堵塞漏洞。切实肩负起援疆审计的责任,促进援疆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移送处理工作,在重视移送案件线索的同时,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管理问题的线索,促进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对入库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审计的监督和管理,完善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推行“黑名单”制度,实现优胜劣汰。

  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揭示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根据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职责,准确把握审计重点,依法依规界定责任,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探索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尽快形成可借鉴的审计经验方法。

  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查处力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检查,紧盯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转让等重点环节,揭露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问题。增强案件意识,注意发现疑点和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线索,充分发挥审计反腐“尖兵”作用。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