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警方公布2015年“终身禁驾黑名单”

28.01.2016  15:04

  近日,盐城警方公布2015年被列入“终身禁驾黑名单”的84名驾驶员将禁止参加春运,企业、单位如果擅自安排这些终身禁驾的司机上岗春运,发生意外必须承担所有后果。

  这份“黑名单”,64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20人因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其中3人还肇事逃逸)。年龄最大的是66岁的孙某,年龄最小的是“90后”的徐某,两人均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警方终身禁驾。这些人都因为严重违法,这辈子都与开车无缘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年末岁尾,尤其春运期间也是事故的高发时期,在这个时段向社会公布84名终身禁驾驾驶人名单,目的就是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严管、严治高压态势,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更加清醒地认识交通肇事逃逸、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提高大家遵守交通法律的自觉性,为春运创造优良的交通环境。

  对司机而言,春运客流、货流大,密度大,是挣钱的黄金期。春运期间不允许有此类人员上路,对他们而言,损失不轻。这不仅增加了司机的违法成本,也会产生重要的警示作用,将倒逼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提高春运安全系数,减少安全事故。春运“黑名单”不论是对司机及其家人,还是对公共安全,都有益无害。(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