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境外追逃追赃的天罗地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4年,我国加大境外追逃追赃的力度,织密反腐的天罗地网,击碎了外逃贪官的美梦。
“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2014年1月14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吹响了境外追逃腐败分子的号角。
一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全球追逃追赃行动,加紧追缉外逃贪官的步伐。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末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运用劝返、引渡、移民遣返、司法合作等多种措施,使一批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
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了代号为“猎狐2014”的行动,掀起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强大攻势。专项行动开展135天,先后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428名。
8月29日,经江西省上饶市检察院提出申请,上饶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没收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违法所得案,该案是国内第一起通过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的案件。
潜逃新加坡并获永久居住权的李华波在缺席的情况下受审,“法槌”再次提醒那些在逃和准备外逃的贪官——海外不是“法外之地”!
10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人员,迷途知返,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截至12月1日,共有173名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境外追逃追赃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栏,接受海内外对逃往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涉嫌向国(境)外转移违法违纪资产等线索的举报。
国际追逃追赃涉及方方面面的合作,需要反腐败共识,更需要加快“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
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再次表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法治反腐与跨国刑事司法合作逐渐构成更加严密的“制度之笼”,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